被抓司机 中午喝瓶啤的 晚上一测还是酒驾

29.02.2016  10:28

  2月27日,全市交警组织了节后第六次集中统一交通纠违行动。当日19时10分许,龙潭交警在武汉路等5个重要桥头路口设卡检查过往车辆,记者随同采访。当一辆黑色吉普车行驶至警方面前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一幕。

  驾驶人是一名50多岁的中年人,在警方的要求下,该男子犹豫着把车窗摇下了一条缝隙,警方刚要把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放进车内让其试吹,没想到,随即他又升上了玻璃窗,差点把警方的仪器夹在玻璃窗上。交警用手向下比划,示意驾驶人打开车窗。

  僵持了约有3分钟,驾驶人缓慢地打开车窗,但面部一直朝向车头的前方,不敢与警方对视。“请用力吹。”协警小陈在一边指导驾驶人怎么吹气。可是警方发现,他吹气的同时还用舌头堵住了检测仪的进气口。“我们闻着这个驾驶人准喝了,可他就是不配合。

  警方随后将该男子带回龙潭交管大队法制科。男子还是拒不配合。经查,这名男子姓刘。“如果不好好吹,咱们可以去医院,测试血液里酒精含量。你觉得哪个方式更好?”面对警方这道选择题,刘某配合了。经测试,刘某的酒精含量达到了33mg /100ml,属于饮酒驾车。

  刘某说,中午和朋友喝了一点酒,因为自己不是晚上喝的,即在开车前没有喝酒,而且中午只喝了一瓶啤酒,怎么会是酒驾?他一直强调自己的行为不能称之为酒驾,并认为仪器出现了问题。于是几台仪器轮番上阵,面对相同的数据,刘某服了。警方向他说明了什么是饮酒驾车及饮酒驾车的衡量标准,刘某最后的态度有所缓和,接受了警方的处罚。

  按交通法规,刘某当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以后须学习并重考科目一合格后,自动恢复其驾驶资格。警方说,无论驾驶人什么时候饮酒,只要酒精仍在体内留存并驾驶机动车,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达到20mg /100ml就可认定为酒驾,达到80mg /100ml就是醉驾了。

  记者了解到,春节虽然过去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力度却丝毫没有减弱,交管方根据违法行为变化和交通事故的特点,在高发的风险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严防,对酒驾、醉驾、无牌无证以及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上限处罚。

  春节后截至2月28日,我市交管部门连续组织6次集中统一行动,共查处饮酒驾车70余起、醉酒驾车11起、客车超员25起,查处套牌车、报废车2辆,查处涉证违法行为30起,有力震慑了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江城晚报记者/马英 编辑/王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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