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发布2016年4月和5月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15.06.2016  19:14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发布了2016年4月和5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74个城市中,4月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分别是:济南、邯郸、郑州、唐山、邢台、保定、衡水、徐州、石家庄、西安;5月分别是:唐山、保定、济南、邢台、石家庄、郑州、太原、无锡、邯郸、成都。4月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10个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分别是:海口、惠州、中山、丽水、珠海、深圳、江门、厦门、舟山、东莞;5月分别是:海口、惠州、厦门、珠海、深圳、中山、丽水、南宁、乌鲁木齐、昆明。

  北京市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有所下降,优良天数4月同比减少,5月同比增加。北京市4月优良天数比例为53.3%,同比降低3.4个百分点;5月优良天数比例为61.3%,同比升高3.2个百分点。4月和5月PM 2.5 浓度分别为68和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和3.6%;PM 10 浓度为110和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5%和11.8%;O 3 超标率为13.3%和35.5%,同比降低3.4个和3.2个百分点。

  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4月和5月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82.4%和82.9%,同比提高2.4个和3.1个百分点。PM 2.5 浓度分别为42和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和11.6%;PM 10 浓度为87和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4%和3.7%。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4月和5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54.0%和62.5%,同比升高2.4个和5.1个百分点。PM 2.5 浓度为58和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4%和16.1%;PM 10 浓度130和9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和12.7%;O 3 超标率为11.4%和30.5%,同比升高1.3个和4.5个百分点。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4月和5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77.0%和77.8%,同比升高3.0个和0.3个百分点。PM 2.5 浓度为46和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8%和6.7%;PM 10 浓度为83和75微克/立方米,4月同比下降5.7%,5月同比持平;O 3 超标率为16.1%和18.2%,4月同比升高0.9个百分点,5月同比降低1.0个百分点。

  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4月和5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98.1%和87.1%,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PM 2.5 浓度为31和27微克/立方米,PM 10 浓度为46和42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年均浓度标准;O 3 超标率为1.1%和12.9%,4月同比降低7.8个百分点,5月同比升高12.2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 环保厅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