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单位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贷款
城市晚报讯 2014年,国家、省市出台了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昨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丙球、贷款处处长罗明和贷款处副处长孙明星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详尽解答。
问: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总体情况
刘丙球:今年10月份,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国家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省住建厅相继出台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落实上述文件精神,长春市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总体来讲,贷款政策更加放宽,业务流程更加优化,办理时限更加缩短,服务效率更高。
问:职工申请贷款时公积金缴存时间如何规定
刘丙球: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问:对拥有1套住房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贷款时有何新措施
刘丙球: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144平方米以下),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过购房提取业务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市房产档案馆出具的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以确定该职工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问:如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刘丙球:新建商品房贷款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二手房贷款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根据贷款期限和还款能力综合确定,月还款额从应小于或等于借款人家庭(本人及配偶)月工资总收入的50%调整为60%。
问:如何规定异地购房贷款政策
刘丙球:长春市继续执行省内异地贷款政策,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其它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职工,市公积金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优化贷款办理工作流程上有哪些新规
刘丙球:对于贷款资料齐全的,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在受理抵押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权登记手续;市公积金中心在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办理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
问:2014年中心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方面出台哪些新举措
罗明:一是打破办事机构界限,中心所属的6个分中心全面受理贷后业务。对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还款账户变更、个人账户解锁、打印还款计划、打印结清证明,以及借款人与配偶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进行提前部分还款或结清贷款等以上7项贷款业务,职工可以就近选择中心服务网点办理。二是推出省内异地贷款政策,且方便办理。省内异地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以到中心铁路分中心所属的吉林、通化、白城、图们、四平5个分理处就近提出贷款申请;没有铁路分中心分支机构的,职工可以向铁路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三是为强化住房公积金民生工作,拓宽贷款职工还款渠道,结合新系统上线,推出冲还贷业务。
问:2014年中心“冲还贷”业务全面开展,具体情况如何
罗明:冲还贷业务是中心为贷款职工提供的一种方便、快捷的还款服务方式。今年8月起,中心全面开展冲还贷业务,与贷款职工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贷款职工只要前往中心签订协议,中心便会在每月20日将需要偿还的贷款金额,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扣划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扣划当期应还本息额的,执行部分扣划;不足部分从贷款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仍未扣足的,再从贷款职工委托扣款账户中进行扣划。免去贷款职工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都要往返单位和中心签字、盖章等麻烦。办理流程非常简单,只需夫妻双方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借款合同到公积金窗口签委托协议即可。该举措出台,惠及了长春市10万多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问:办理冲还贷业务有哪些注意事项
罗明:一是必须由本人办理,有配偶的需双方同时到场办理,他人不可代办。 二是贷款职工及配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下设的各分中心办理冲还贷业务。三是详细阅读协议条款,并确认协议附表信息。四是签订协议后,贷款职工要在每月20日(还款日)之前注意查询贷款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以及委托扣款账户(银行还款卡)内余额是否可满足扣划当月应还本息,不足的应最迟在还款日之前将足额的还贷资金存入委托扣款账户内,避免发生逾期。五是签订协议后,贷款职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由每年到中心窗口现场办理提取,变为委托中心每月直接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管理系统自动完成。六是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动的,要办理变更协议。七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的、贷款职工夫妻有一方在铁路分中心缴存且办理公积金贷款而另一方在其他分中心缴存的,以上3种情况不能办理冲还贷业务。贷款职工夫妻有一方在省直系统、电力系统或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与在长春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职工签订协议。
问: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要具备哪些条件
孙明星:1.售房人对交易房屋依法具有完全处置的权利,交易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2.所购住房的房龄不能超过29年。3.售房人交易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或其他产权所有权人和共有人,同意其转让。4.售房人、借款人须签订统一的《房地产转让合同》。5.借款人须是从其所在单位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到申请借款之日,已连续6个月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6.借款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7.具有符合中心要求的贷款担保。8.贷款金额、期限符合中心规定。
问: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孙明星:第一步:贷款需求备案;第二步:交易房屋价值测算、初步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和还款方式;第三步:借款申请人到中心指定贷款受托银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第四步:借款人向中心递交贷款全部申请材料,分中心复核、录入、审核、审批;第五步:签订借款合同,办理面签等手续;第六步:办理抵押手续;第七步:银行放款;第八步:还款。
问: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在金额、期限方面有哪些特殊规定
孙明星:借款人所购存量住房为家庭首套住房,如果该存量住房房龄超过10年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估价值与契税完税价格取低值的60%;所购存量住房房龄在10年以内(含10年)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估价值与契税完税价格取低值的70%。需注意:借款人家庭购买的存量住房为家庭第二套住房并且所购住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估价值与契税完税价格取低值的40%。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还有借款人家庭购买第三套以上(含第三套)住房,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限的后5年,且其与所购住房房龄之和不得超过29年。贷款期限的推算公式为:贷款年限≤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5年-借款人现年龄(周岁),且贷款年限+所购住房房龄≤29年。
问:职工在外五县(市)区购买二手房能否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孙明星:目前中心已与建行合作在双阳区开展二手房贷款业务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其他(市)县推开。具备贷款资格的职工在双阳区购买二手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需求的职工可直接向双阳区分理处或铁路分中心个贷科咨询。
市民提问
提问1:孩子在长春工作,户口是黑龙江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是通化市(市级)。目前想在长春市买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这个情况现在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把公积金迁到长春缴存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问2:夫妻双方都是市直单位,名下有一套住房一直没有产权,但购房时是公积金贷款,是否属于首套住房?另外,公寓、写字楼等商业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算占用首套住房的名额吗?
答:如果想再购买房屋且按首套房政策购买,那么现在的贷款必须结清。商业住房不在公积金贷款之内。
提问3:以前公积金贷款存在审批周期长的问题,现在新政下达,要求五日内完成审批,现在能达到这样的效率吗?目前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新标准执行吗?
答:一般是可以达到的。在2014年11月22日之前放款的,按以前利率执行,2015年1月1日后统一按新利率执行。
(记者 卢玉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