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地区10个基层院实现公益诉讼起诉全覆盖
走访相关单位
省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讲座
2016年,吉林市检察院在不断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基础上,紧紧抓住“事要解决”这一核心,注重“三个效果”的统一,全力推动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效的规范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执法行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截止2016年12月23日,吉林地区10个基层院共梳理、排查公益诉讼线索 81 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41 件,得到行政机关回函 39 件,行政机关整改 31 件,起诉至法院的公益诉讼案件 10 件,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范围涵盖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国有资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各领域,实现了全地区10个基层院诉讼的 零死角、全覆盖 的目标,为试点工作由重点突破向全面推进的转变提供了现实依据。
在实现诉讼全覆盖的目标后,吉林市两级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党委、人大、法院的沟通,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向深入。并将以起诉案件为重点,通过预测争议焦点、完善辩论意见、提高文书说理性的方式来积极准备案件的开庭审理工作。同时,抓好试点期间公益诉讼的理论总结工作, 一是 摸索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是一项探索性工作,没有成形模式可遵循。试点期间,该院努力在线索发现和移送、审查办理、请示报告、诉前评估、提起诉讼、成果转化等工作程序上进行必要的探索,通过积极摸索、缜密思考、大胆创新,争取形成衔接流畅、权责明晰、科学高效的工作运行模式。 二是 把调研工作坚持始终,同步推进,及时建立问题库,及时整理案例,确保将试点经验及时转化为理论和制度成果。 三是 坚持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同题立项、同步研究探索,用理论引领实践,从实践提炼理论。形成有高度、有深度、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为正确开辟路径、指导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吉林市两级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争分夺秒,迎难而上,充分发挥大民行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的优势,认真对待每一起公益诉讼线索,真正做到让百姓满意,使群众放心。为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