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排2500个公益性岗位 用于职工托底帮扶

01.07.2016  12:57

   中国吉林网讯 记者 丁隽   近日,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做好全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去产能过程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全省安排2500个公益性岗位,专项用于以上人员托底帮扶。

   关注一:企业内部分流安置支持企业通过劳务输出拓宽职工就业渠道

  据悉,我省将积极引导企业最大限度挖掘内部潜力,充分利用企业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采取转型转产、盘活资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兼并重组、培训转岗等多种方式,对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富余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对企业为促进职工内部转岗安置开展的职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同时,推动企业开展“双创”,鼓励企业在优化升级和拓展国内外市场中创造新的就业空间,支持企业通过域外开发、劳务输出等方式,拓宽职工就业安置渠道;积极引导去产能过程中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采取与工会或职工方协商薪酬、轮岗调休、待岗放假、实行灵活工时等措施稳定现有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另外,对积极采取稳岗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去产能钢铁煤炭企业,依据有关规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稳岗补贴。充分考虑去产能钢铁煤炭企业工伤人员的实际情况,按规定妥善解决其待遇问题。对去产能钢铁煤炭企业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关注二:转岗就业创业安置举办专场招聘会帮助分流人员再就业

  去产能钢铁煤炭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裁员方案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方可实施裁员。企业裁员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要依法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等,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接续转移和档案移交等手续。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在裁员过程中要依法妥善处理好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另外,对依法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按规定为其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职工医疗保险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免费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并纳入当地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

  我省将掌握去产能钢铁煤炭企业拟分流人员情况,根据拟分流人员的就业需求,建档立卡,有针对性地制定再就业帮扶计划,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充分发挥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的作用,及时发布分流人员求职信息和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对企业分流人员在50人以上的,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方式,努力为供求双方搭建对接平台,帮助分流人员实现再就业。

  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吸纳去产能钢铁煤炭企业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关注三:企业内部退养安置鼓励企业对符合条件人员实行内部退养

  鼓励去产能钢铁煤炭企业对符合条件人员实行内部退养,指导企业在职工安置方案通过时一次性确定内部退养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经本人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内部退养协议,实行企业内部退养,由企业按照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企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另外,内部退养人员因企业破产等原因无企业主体并无出资控股企业的,与原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选择领取经济补偿金或预留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费。对选择预留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费的内部退养人员,企业主体消亡时应充分考虑企业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工资增长等因素,一次性预留出为其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活费,由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代发生活费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缴纳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达到退休年龄时由该机构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关注四: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安置安排2500个公益性岗位

  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围绕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合理调整现有公益性岗位项目,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去产能过程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各地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其他原因退出公益性岗位,产生的空缺岗位优先安置以上人员。全省安排2500个公益性岗位,专项用于以上人员托底帮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