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组织受国务院表彰的模范个人到省委党校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报告

02.04.2015  13:05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力度,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后,省民委就趁热打铁,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模范事迹报告团,进机关、进学校作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省委党校在2015年举办的县处级领导干部《民主法制建设》培训班和地厅级领导干部《经济体制改革》培训班,在培训内容上就主动加设了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课。

        3月31日下午,由省民委组织的我省受国务院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朝鲜族村党总支书记韩丽、图们市爱心福利院朝鲜族院长韩哲范、龙井市残疾人安养庇护院朝鲜族院长朴海玉来到省委党校,为全体学员做了一场精彩的报告。他们用多年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做的无私奉献,深深打动着参加报告会的每一位党校学员。报告会后,就有学员当场表示要为朴海玉所办的安养庇护院捐助衣物、洗衣机等。省委党校的老师也表示,请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到党校做报告,可以使党员领导干部更加重视民族工作,让民族团结进步的正能量更加广泛的传播开来,有利于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人人都维护和珍惜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法规处 邢心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