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

13.02.2015  11:42

日前,公安部向部属各局级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印发通知,就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局级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摘编》,同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将要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回顾总结2014年工作和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正在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研究谋划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要以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为主线,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健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促进公安中心工作开展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通知强调,春节将至,各局级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要以学习贯彻中央和部党委有关精神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和纪律规定,加强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措施,坚决刹风正纪。特别要重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搞下不为例,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新春佳节。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和全体党务、政工、纪检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为部直属机关干部和基层民警作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