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15.09.2020  10:20

9月14日,省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法院深入贯彻“两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精神。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安吉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十五周年。十五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阐释“两山”理念的科学内涵和实践意义。“两山”理念深刻分析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使命宗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两山”理念为思想起点和理论基础,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人民法院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两山”理念对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强化环境资源审判、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作为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对标先进,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协同审判机制建设,切实把“两山”理念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各方面。要紧紧围绕我省生态环境资源特点,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东部天然林保护、中部黑土地保护、西部河湖连通等重大生态工程,东北虎豹国家公园试点工作,尤其是保护好黑土地和长白山,扎实做好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

要依法惩处环境资源犯罪行为,注重发挥刑事审判的震慑和教育功能;公正审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注重发挥民事审判的救济和赔偿功能;妥善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注重发挥行政审判的预防和监督功能;加强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审判工作,注重发挥两类诉讼的裁判评价和指引功能;做好环境资源诉讼立案、执行工作,注重发挥环境资源立案执行服务和保障功能。

要注重刑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监督和生态补偿修复责任方式的统筹适用,积极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形成审判合力。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强化司法社会功能,助力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履行审判职能和强化社会功能相统一,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融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的国家环境治理体系,以府院联动机制为纽带,推动各方形成合力,助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促进多元共治发展。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锻造一支政治坚定、秉持现代环境司法理念、既精通法律又熟悉环境资源专业知识的高素质环境资源审判队伍。

要加大对公益诉讼等重点环境资源案件的监管和指导力度,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基础理论研究,不断创新审判机制和工作举措,打造“精品”案件,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整体水平提升。要注重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工作举措、典型案例,重点做好重要节点集中宣传活动的筹划与开展,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美丽中国“吉林样板”、助力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更好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