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两级法院惩戒“老赖” 打击拒不执行犯罪
12.08.2015 11:12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中国吉林网四平讯(费季为 李阳/报道) 为惩戒“老赖”,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近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执行宣传周活动。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按照全国人大党委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执行人构成拒执罪的主要情形有: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违反报告财产或限制高消费义务经司法处罚后仍不改正其行为,以伪造、毁灭或妨害作证等方式妨碍执行,拒不履行特定交付行为,串通进行虚假诉讼妨害执行,以暴力、威胁等过激方式阻碍执行,导致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等等。
近年来,四平市两级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将“拒执罪”追究作为构建立体打击执行“老赖”工作模式的一个主要内容。
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对执行中发现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主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依法打击执行老赖。截至目前,四平市两级法院共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7案17人,其中涉及拒执罪的13案13人,涉及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4案4人。现5案5人进入审判(已经判决3案3人),法院自行拘留205案207人。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12.08.2015 11:12
长春标准及灵活人员缴费标准调整的通知
关于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标准及灵活人员北国之春
第十四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8月23-27日在长春举办
商务部今天(7月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北国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