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内 两名醉驾司机被查获
5月3日和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农安县大队滨河中队和合隆中队连续查获两名醉酒驾车司机,他们面临的将是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拘役1至6个月的处罚。
摩托车左摇右晃 司机喝大了
3日5时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农安县大队滨河中队的民警们正在水源路古城街交会处执行安保任务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行驶时左右摇晃。民警示意该摩托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该驾驶员拒不出示驾驶证,身上有浓重的酒味。 随后,民警将这名摩托车驾驶员带至辖区派出所,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09毫克,严重超过醉酒驾车标准。 民警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刘某未考取两轮摩托车驾驶证,所驾驶的两轮摩托车逾期未检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分别对刘某处以500元罚款和200元罚款。目前,刘某的血样已送检测部门检测,待血液乙醇检测值回复后,再依法对其采取进一步措施。
轿车撞倒绿化树后逃跑 司机也没少喝
4日15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农安县大队合隆中队民警在302国道599公里(302国道与鑫海蓝城小区路口交会处)处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肇事将道路绿化树木撞倒。民警上前查看情况时,肇事车辆竟突然沿302国道向南逃跑。 随后,民警驾车跟随至距离新海蓝城小区南侧约500米处的胡同处将该车辆成功拦截。经检查发现该驾驶员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牛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85毫克,严重超过醉酒驾车的标准。目前,牛某的血样已经送检测部门检测,待血液乙醇检测值回复后,再依法对其采取进一步措施。
醉酒驾车将被吊销驾照 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罚款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办理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办理驾驶证,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办理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拘役、并处罚金。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办理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