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来时路 且看新篇章——松原市检察院司法改革一周年记
“司法改革已经走过一年多的历程,改革成果正逐步显现。尤其今年,松原市各项检察工作都有了显著提升,干警们的责任心增强了,办案效率提高了,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好了,看来,我们真是改对了!”前不久,在松原市检察院召开的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改革调度会上,松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宝才说到。
张宝才检察长的一席话打开了在场每一个人的记忆匣子,回想这一年走过的司改之路,大家都颇有感慨,一幕幕情节,一桩桩故事,都像放电影一样印上每个人的心头……
改革启动,破冰前行
从2015年4月20日吉林省检察改革扩大试点动员大会召开,到5月30日松原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员额制选任、大部制改革及人员分类管理全部完成,新机制正式启用,松原市检察院仅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完成了首批改革的试点任务,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
在接到试点任务时,松原市检察院院党组就深知自己肩上的单子有多重,这一改,关系到全体干警今后的路该怎么走,工作该怎么做。因此,党组成员们不论分管什么工作,不管多大年纪,都尽可能参与其中,帮助党组出谋划策,一遍一遍研究改革方案,一次一次征求各方意见,一个一个的找干警们谈心。
正如松原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谭猛说的:“那一段时间真是一个人当两个用!有时累到恨不得把自己掰成两半!”正是有了他们前期的辛劳,才有了松原市两级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才使改革中人员、责任、机构、制度能在最短时间内得以平稳过渡。
员额制考试犹如高考
提起员额制选任考试,采用全程跟踪拍摄。参与其中的松原市检察院宣传处工作人员杨紫涵最有发言权,她用“不是高考,胜似高考!”八个字来形容松原市检察院的员额制选任考试。
笔试设在即将组织高考的吉林油田第十二中学高考考场进行,监考人员全部由该校老师担任,全程由市院纪检组监督。在省院派工作组送达试题后,由两名监督员在镜头下对试题签字确认,方可打开,答题完毕后,当场密闭封存。四个考场全程同步视频监控,不留一处死角。面试考场的考官全部从省内其他市州政法界聘请,还有群众监督员全程参加。为了整个考场不“透气”,两个面试考场的外围所有楼梯与电梯都由专人把守,所有人员一律不得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这样的考试气氛,让我这个不参加考试的人都觉得紧张。”杨紫涵笑着说。正是这样严格的程序,才保证了员额制选任最大限度的公平、公正。“选出来的主任检察官确实办案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我们服气!”成绩公布后,落选的干警这样说。
“许三好”和人员分类管理的故事
自从司法改革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刑事检察部副部长许永达总是笑容满面,精神抖擞,每每说起这个话题,都会连说三声:“好,好,太好了!”被全院的人笑称“许三好”。但他自己却一点不在意,他说,他是人员分类管理的直接受益者。“以前我是公诉二处的处长,我们二处主要负责对下指导,我的主要工作其实应该是协调、指导和队伍管理,但改革前由于案多人少,我也承办一些案件,在完成大量指导工作、综合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还要抽出大量时间去看卷,出庭,为处里其他人的案子把关,时间根本不够用。累还是其次,最怕的是影响案件的质量。改革之后,案件由专门的办案组和主任检察官办理,人员力量充足了,而且个个是精英。我终于从案子中解放了,只负责对基层院的指导和日常协调管理工作,感觉干起来更加得心应手了,也不用担心因为自己的精力分散而影响办案质量。”
对于这一话题,主任检察官们也有话说:“以前当处长时,每天被开会、协调、管理等事务占去了大部分时间,为保证办案质量,只能加班加点,工作压力太大。自从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后,只要一心一意办案就行,综合性的工作有专人管,行政指导性工作也有专人负责,再也没有后顾之忧了,案件质量明显提升,而且压力也小了很多。”“许三好同志真是解决了我们的大麻烦啊!”其他主任检察官每次开玩笑时都这样说,而许永达也每次都笑着回应:“应该的,你们只管办案,其他的交给我。”整个刑事检察部春意盎然。
我是承办检察官,要对案子负责
晚上9点,松原市的街道上华灯初上,刑事检察部承办检察官白宝志一边揉着发酸的脖子,一边迈步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不记得这是承办××组织卖淫抗诉案后的第几次加班,只记得自己光案件的全部卷宗就看了三四遍,审查报告写了100多页。问起他为什么这么拼命,他严肃的说:“我是承办检察官,我要对案件的质量负责!”这也成为司法改革后,每一位主任检察官和承办检察官的心声。说起以前办案最大的障碍,白宝志说:“我想就是权责不清,办案责任制的落实难问题。改革前,承办人对案件没有决定权,每一起案件都要由办案人向科长、分管检察长请示。造成‘办案者不决策,决策者不办案’的现象。这样下去,不仅造成了错案追究难,更重要的是养成了我们办案人的惰性,遇到疑难案件第一想到的是上报,不愿意自己担责任。
改革后,按照责权清单,检察官个人承办的案件,能定的自己定,办案效率明显提高。而且员额内检察官每办一案,都严格按照办案责任制要求,谁办案谁负责,权责清晰。更重要的是,我们实行司法档案制,每件案子哪怕出现一点小瑕疵都会被记入个人司法档案,伴随自己一生。这样的机制下,容不得半点马虎。我现在办理案件时,首先想到的是自己肩上的责任,每办一起案件,都如履薄冰,就怕出一丝差错。”这才是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后,松原市两级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大幅度提升的根本原因。
改革改出了精气神
问起司法改革究竟给松原市检察机关带来了什么,很多人最直观的感受就是精神状态的改变,尤其在基层检察院更为明显,干警的责任感、荣誉感明显增强了,工作压力减小了,精神状态也明显回升,争先创优,比拼业绩成为松原市两级检察机关的的普遍风气,2015年,松原市检察院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精神状态改变直接影响了检察工作的效果,改革之后,松原检察工作捷报频传,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质的飞跃。2016年4月,在最高检下发的通报中,松原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抗诉案件被评为全国优秀抗诉案件;改革试点、诉讼监督、队伍建设等多项经验被全省检察机关转发……正如松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广福说的:“司法改革是一记猛药,去除了检察机关体制上的顽症。身体健康了,自然有了精气神!”
一年过去了,一年的司法改革之路松原市检察机关走的辛苦却坚定,这过程中有过彷徨,有过困难,有过泪水,也有过欢笑,但无论怎样,都不能阻挡我们前进的脚步,我们的改革之心从未动摇,正像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说过的:“实践无止境,改革无止境,司法改革永远在路上,检察人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永远在路上。”未来,我们依然会在司法改革的道路上,乘风破浪,坚定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