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上海精神”闪耀时代光芒
刘思硕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于2001年,成员国包括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自成立以来,上海合作组织致力于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多边合作,取得丰硕成果,有力地促进了成员国以及地区的稳定与发展,成为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建设性力量,树立了合作共赢、开放包容的新型国际组织典范。
上海合作组织在15年间,合作道路越走越宽,务实成果越来越多,国际影响越来越大,最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倡导并坚定践行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可以说,“上海精神”是上海合作组织的旗帜和灵魂,是成员国开展合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组织始终保持健康稳定发展的力量源泉。
“上海精神”的孕育要追溯到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上海五国”机制。1996年,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在上海举行元首会晤并签署《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形成“上海五国”会晤机制。2001年,五国元首和乌兹别克斯坦总统齐聚上海,共同宣布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将合作范围从军事领域扩展至政治、经贸、人文等其他领域,并在《成立宣言》中明确提出“上海精神”。应该说,“上海精神”是各方在新的地缘政治形势下,结合“上海五国”积累的丰富合作经验,以成员国共同利益为基础,以超越传统思维的新安全观为指引,概括提炼而成的相互关系基本原则。
“上海精神”虽然只有短短20个字,但内涵丰富深刻,准确反映了推动国际关系健康发展的关键要素,与时代发展潮流紧密契合。“互信”倡导国家间以诚相待,相互尊重各自选择的发展道路,奉行开放透明政策,在处理矛盾和分歧时相向而行,不断巩固友好合作基础。“互利”强调平衡兼顾参与方利益,挖掘互补潜力,实现合作共赢,不搞零和游戏和一家通吃,不以牺牲别国利益为代价谋求自身利益。“平等”即国家不论大小、贫富、强弱,一律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不干涉内政,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协商”指的是通过友好对话和沟通协调促进合作,化解分歧,由此引申出的“协商一致”原则已成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商议组织发展大计、处理彼此关系的重要准则。“尊重多样文明”就是承认文明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号召不同文明互学互鉴、取长补短、和睦相处、交流融合,共创人类文明繁荣。“谋求共同发展”旨在凝聚各方改善民生和实现振兴的一致愿望,通过开展深度合作,相互促进和支持,实现共同进步和地区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
在“上海精神”引领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治互信和睦邻友好日益深化;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打击“三股势力”合作,维护了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安全与稳定;形成了经济和人文领域多双边合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在国际和地区问题上协调配合,发出了强有力的“上合声音”。实践证明,“上海精神”开创的成员国间结伴而不结盟的新型合作模式,顺应和平、发展与合作的时代潮流,符合当今国际关系的发展趋势和要求。
当前,推动国际秩序向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仍然任重道远,上海合作组织为此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今年上海合作组织成立15周年纪念峰会即将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相信各方将进一步弘扬“上海精神”,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朝着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命运共同体这一目标持续迈进,继续为国际关系健康发展增添强大正能量。(作者为国际问题观察员)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