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15日起报名
为培养具有实践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和具有就业竞争力的技能型人才,同时也为满足部分高职高专学生继续求学的愿望,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20日。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选拔对象是具有应届毕业资格的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学生。选拔比例为全省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总数的5%。选拔方式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选拔考试,按成绩和比例择优选拔。
实施“3.2”和“2.3”两种“专升本”教育模式。“3.2”模式是:三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学制2年;“2.3”模式是:二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学制3年。
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20日。
2.资格审核:2017年2月6日至2月24日。
3.学校应对报名学生进行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后予以推荐。有两个以上学校开设的专业,学生根据志愿可选择是否同意调剂。
4.医类专业不允许其他类别专业报考,其他专业报考不做要求。
阅卷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进行。学生的卷面分数及加分项目经核准后由相关网站公布,供学生查询。根据成绩择优确定升入本科学习学生名单,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的确定原则:在“专升本”各专业范围内,外语和专业综合科目分别确定最低分数线后,线上两科成绩相加,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择优确定。根据“专升本”的总体选拔比例(5%)和该专业社会需求,确定“专升本”的学籍变更人数。学籍变更工作由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统一组织,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全部学籍变更工作(在注册本科学籍之前未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将取消注册本科学籍的资格)。新生入学后其学籍纳入本科高校统一管理。
完成“专升本”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习,各科成绩合格者,同时在思想品德、身体素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可获得升本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按当年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2017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2007年9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颁布“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要求,在毕业证书上注明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的起止时间和“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
“专升本”学校、专业
学校(16所):
白城师范学院,北华大学,长春大学,长春工程学院,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工商学院,吉林化工学院,吉林建筑大学,吉林警察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医药学院
“专升本”专业的设置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紧缺专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本科专业为主,共开设27个“专升本”专业。
“3.2”学制模式的专业:
财务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商务,法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护理学,环境设计,会计学,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康复治疗学,能源与动力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市场营销,土木工程,物流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医学检验技术,英语(双语方向),制药工程,临床医学(本科学制3年),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制3年)。
“2.3”学制模式的专业:
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