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巨款不还且提现买宝马 因犯拒执罪被判刑

31.03.2015  14:49

  人民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 李婧)今天上午,北京市东城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1月,北京市东城法院对王某与本案被告人李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李某返还王某购房款68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于2012年2月21日立案执行,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李某,但其均未到院。2012年3月15日,李某委托律师到法院接受谈话当天,将个人银行账户中的26万余元存款提现,并于同年9月以个人名义购买宝马牌K33型轿车一辆,致使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自愿认罪。他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后果,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判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明知法院作出判决后没有履行,明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人员要求其履行时,其拒不到法院、拒不履行,在明知负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义务的情况下,将银行卡内26万余元取出购买宝马车,属于法律规定的“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且在家属的配合下已退缴案款人民币68万元,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最终,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法院对其判处拘役六个月的刑罚。

  据介绍,去年10月份以来,通过将公安机关查控与强制执行措施相结合,充分运用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已对46人采取拘留措施,追究刑事责任1人。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其中28名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执行到位金额765.2万元。罚款17.5万元,限制出境29人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74人次,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老赖”90人次。

  该院副院长张永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手段,继续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向公安机关提供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案件线索,形成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据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全市法院查控逃匿被执行人300余人;司法拘留拒执被执行人200余人;公布失信被执被执行人3万余人;刑事拘留10人,正陆续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通过以上措施,共执结案件2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4000余万元

(责任编辑:章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