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女子因“不良记录”被拒房贷 查询曾做“担保人”

12.12.2014  14:21

“那时候我还在学校读书呢,怎么可能替别人贷款做担保人?”近日,市民白女士准备贷款买房时,才得知自己的身份证信息竟然早在7年前就被人盗用了。

没办过贷款却有不良还贷记录

白女士老家在前郭县,如今已远嫁山东,并有了8个月的身孕。今年10月,她回娘家探亲,在市区看好了一间楼房,准备买下留给父母居住。于是,她去银行贷款,准备缴纳房屋首付款,但银行方面却告诉她,因为存在不良还贷记录,所以她无法贷款。白女士说,自己此前从来没有在松原市某银行办理过贷款,哪来的不良还贷记录?后来,她查询了个人信用记录,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在7年前被盗用,做了一名王姓男子的“担保人”。该男子在前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了贷款,最后出现不良记录。

白女士得知贷款办不下来,无法交房屋首付款,并要被扣掉2.5万元的定金,便将房屋的购买人更换为她的母亲。她的母亲则属于购买二套房,要花更多钱,为此她还以高息借了7万元钱用于买房。白女士说,自己还有一个多月就要回山东分娩了,挺着大肚子为这件事奔波很不容易,想追究银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赔偿。

农联社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

近日,记者从前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了解到,白女士曾就此事多次找到该社。该社积极对此事进行了核查,并和白女士到沈阳做了笔迹鉴定。同时,考虑到白女士是一名孕妇,该社都要安排女性工作人员照顾她。

对于白女士提出的要求,该社经过核实,涉及白女士的这笔贷款是该社某网点一信贷员冒名办理的。就在7年前,也就是这笔贷款办理后不久,该信贷员就因多笔贷款出现问题被警方通缉,目前仍在逃。对于白女士提出的赔款要求,该社则需要按法院裁定办事。“我们不是推脱责任,而是银行出入账都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只要符合法律程序,我们随时可以支付赔偿。”该社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市民可定期查询个人信用记录

目前,经本报调解,白女士的问题暂时得到了解决。但这样的问题以后还会不会再次发生?该社相关负责人表示,最近几年,该社经过内部整顿,早已启用了贷款新规,实施了面谈、为担保人拍照等措施,已经可以肯定当年的情况不会再次发生。

对于个人身份信息保密问题,记者到多家银行进行了咨询。业内人士提醒市民,要妥善保管好各种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不要轻易把这些身份证件借给别人。向别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在复印件有文字的地方表明用途,同时加上“再复印无效”字样。同时,市民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定期到相关银行的征信部门查询个人信用记录,一旦发现身份证信息被盗用,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