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校园贷”绑架大学生
近日,教育部、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联合银监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的拓展情况。
随着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使用网络贷款,教师和家长成了“隐性担保人”,为了还款,有的学生陷入“拆东墙、补西墙”的恶性循环。前段时间,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小郑,以自己和同学的身份从校园金融平台获得无抵押信用贷款数十万元用于赌球,因无力偿还巨额欠款跳楼自杀。
与正规金融机构发放的信用贷款相比,校园贷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对申请者信用、还款能力等的审核过度宽松,有的完全形同虚设,大学生只需提交学生证、身份证、联系人信息等材料,就可以“1分钟申请,10分钟审核,快至1天放款,0抵押0担保,最高额度达50万”,有人冒用其他同学的证件也轻松获得贷款。二是采用“轰炸式提醒”、威胁通知家长和老师以及暴力恐吓、株连亲朋等手段催债逼债,给大学生施加巨大的压力和重负。如果是正规的金融机构,必定要对申请贷款者进行严格的资格信用审核,绝不会像校园贷那样故意滥发贷款于前,以暴力、株连手段恶意追债于后,不会像校园贷那样任性、疯狂、无所顾忌。
虽然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在职场上薪酬普遍较高,是金融机构的优质客户,但在校大学生大多数没有稳定、丰厚的收入,学费、生活费和其他开销都主要依靠父母提供,他们原本不应成为金融机构竞相放贷的对象。而各网络平台之所以满校园“追”着大学生放贷,接着又满世界“追”着他们还债,就是因为他们认为拿住了大学生的“软肋”——如果大学生无力偿还贷款,他们的父母必定要出手相救,而绝不会坐视不管。
所以,校园贷平台尽管从一开始就知道大学生很可能无力还贷,还是大张旗鼓蛊惑大学生“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等到大学生不能按时还款,校园贷平台就使出各种催债逼债手段,将大学生作为“人质”,迫使他们的父母替他们还钱。他们的这些手段屡屡奏效,因此玩弄“绑架孩子、逼父母还债”的戏法乐此不疲,但也难免碰到像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小郑那样的普通学生,既不敢找父母要钱来还债,父母也的确无力替他们还债,校园贷就会把小郑们逼上绝路,酿成恶性事件或惨痛的悲剧。
校园贷的利率普遍高出银行几倍,加上远高于贷款本息的罚息、服务费、违约金、滞纳金、催收费等费用,法律上有时已能够认定为高利贷,当依法查处取缔。在加强校园贷监测监管的同时,对一些校园贷平台采取暴力、株连等手段追债逼债,须依法严厉打击惩处,防止他们羽翼丰满尾大不掉,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更大危害。(常武)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