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不少私家车主认为出租车“份子钱”不透明
近日,长春一市民驾车与出租车相撞被判全责,定损后,除修车外,出租车司机还要求每天补偿260元的份子钱。那么,这“份子钱”要的合理吗?是否有标准?
私家车主>>>私家车撞了出租车 要260元份子钱咋得出来的?
最近,长春市民刘文(化名)驾车时不小心与出租车相撞,结果被判全责,她不但要承担出租车的修理费,还要承担保险不赔的份子钱。
“修车用了4天,一天就要260元,我得自己掏1040元。”刘文说,她知道出租车修车期间会影响到司机收入,但不知道这260元钱是根据什么得出来的,有无标准。
据刘文说,出租车司机给出的说法是,这份子钱是全天大班的费用,包括白天和晚间是要交给公司的,自己也不赚一分钱,一分钱也没有多要。所以这没得商量。
考虑到这是人家营运的费用,刘文也说不出什么,只好自己掏了钱。
记者调查>>>多数车主认为份子钱不透明 出租车要多少就给多少
19日,记者走上街头对出租车份子钱一事进行了调查。
大多数出租车司机给出的说法是,份子钱白班一般为150元到160元,晚班一般为90到110元左右,基本每天的费用在250元左右。
“这份子钱就是要上交公司的费用,拉活儿得先拉出份子钱,剩下的才是自己赚的。”出租车司机高师傅说,一般情况下,如果与私家车发生事故,在私家车全责的情况下他才会主张份子钱,也不会多要。
出租车司机陈师傅也表示,份子钱无论营运与否都要交,所以如果发生事故,不要份子钱的话,就得从自己腰包里拿。
“这得看事故责任的判定,如果是我全责,份子钱就不能要了,就得认赔,如果责任有界定,就得按照界定后的百分比要份子钱,这肯定得要,才能尽量减少损失。”出租车司机陈师傅说。
记者还采访了20多位私家车主,有8成以上的私家车主表示,给不给出租车份子钱得看事故责任的判定。
“但觉得份子钱不够透明,一般都是出租车司机要多少就给多少。也不给出个证明,能够证实他的份子钱就是这些。”
份子钱咋定>>>实为运营及管理费用 可让出租车公司出证明
那么这个份子钱究竟是咋定的呢?
采访中,出租车司机均表示,这是公司的规定,为运营费和管理费用。
记者随后咨询了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目前份子钱指的就是出租车公司规定的运营费和管理费,是根据每个公司规定的情况,费用不一,如果私家车与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方若全在私家车,则出租车车主可以主张份子钱,责任方也应承担此部分费用。
“如果私家车想要出租车提供份子钱的证明,也可以找到出租车所在的运营公司提出申请,运营公司应出示相关证明,来证明此笔份子钱的费用具体为多少。”该工作人员说。
律师解释>>>出租车属营运性质 无责任情况下应得到赔偿
那么这个份子钱究竟要怎么给才合理呢?
对此,吉林法序律师事务所的李志新律师解释说,关于交通事故中造成间接损失的赔偿,最高法在2012年12月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依法行使的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停运的,在修复期间造成的停运损失,应该主张其权利,支持赔偿。
“也就是说出租车属于运营车辆,如果车辆无法运营,就无法工作。”李志新说。
出租车的份子钱实质上是一种运管费用。如果这种费用是出租车司机已实际支出或必须支出的费用,而且这种支出属于可以通过运输回收的成本的范围,那显然亦属停运损失,应计算为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按实际天数计算,应该予以赔偿。但前提是出租车在交通事故中不负责任,若出租车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则按照责任的判定情况来主张份子钱。也就是说,如果出租车有100%的责任,则不能主张份子钱。
出租车若有责任 私家车可主张代步费用
那么,如果出租车有责任,私家车主可不可以主张误工费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的代步费用呢?
李志新解释说,如果出租车有责任,私家车方面则可根据责任的大小,主张误工费或者代步费用。
比如,出租车在交通事故中给私家车方面造成了人身损害,且出租车有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此外,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李志新说,误工费主要是为了赔偿受害人因发生交通事故而不能正常工作这段时间内的收入损失。
而如果没有造成人身损害,私家车则不能主张误工费,但可以主张代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如私家车主在此期间租赁代步车辆发生的费用。”李志新说,但这也要依据交通责任的划定来主张赔偿费用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