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的权力别悬着
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简政放权,释放了改革红利,激发了市场活力,方便了群众办事,获得广泛叫好。但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简政放权也不例外,特别是在衔接配套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陈先生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在中部某省的一个地级市从事建筑施工,公司是在外地注册的,具备合格的承包资质,而且之前在该市登记备案过。
前不久,陈先生到该市下辖的一个县洽谈承包工程事宜,一切都很顺利,但是签合同时却遇到了麻烦——原来,他的公司没有在该县登记备案,按照规定就不能在当地接活。
“我的公司已经在市里备过案,以前可以在全市十个县区接活,现在为什么不能了?”陈先生憋了一肚子气来到该县城乡建设局咨询。工作人员向他解释:省里简政放权,已经将这类备案的权限从市一级下放到县一级了。陈先生的公司是在县外注册的,要在该县承包工程,必须在该县登记备案。
“这岂不是一个‘大婆婆’放手了,十个‘小婆婆’伸手了?更难‘伺候’了!”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一个县一个县地跑,去办理登记备案。
“有的登记备案很顺利,有的进展却很缓慢。”陈先生边说边摇摇头。陈先生透露,一位工作人员私下对他说:“以前没办过这项业务,还在‘学习适应’当中。”
“我们公司到外地落地,过去需要环保、国土、水利、林业、交通等10多个部门审批,近两年通过改革、简政放权,一些部门下放或取消了审批事项,或者前置改为后置。”西部某省一家矿业贸易公司的负责人薛小君介绍说,这本来是好事,给企业减负担,让群众少折腾,“但衔接不搞好,配套不弄好,反而更折腾”。
前不久,薛小君去某地办理相关手续,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要先到该地的水利部门去办理一个许可证。于是,薛小君就跑到水利部门去办许可证,结果水利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该许可证已经在简政放权中取消了,再审批就属于乱作为,办不了相关许可证。薛小君只好跑回环保局,解释相关情况,但环保局就是不认,非要出具水利部门的许可证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不知道究竟该听谁的?”薛小君表示,一些权力看似下放了,但由于承接不配套,实际上处于“悬浮”状态,让群众左右为难,反而多了麻烦。
张女士在昆明某企业从事财务工作,说起简政放权,她深有体会:“现在手续简化不少,办理时间也缩短很多,大多数手续在政务中心和网上就可以完成了。”
“营改增后,由于购置新设备只要是取得增值税发票的税都能抵扣,算下来今年企业能少交两三万元税。”张女士介绍说。不过要享受营改增的政策红利,必须在国税局办理新的纳税登记证。于是,张女士到昆明市西山区国税局办理相关手续。
“我们企业已经在其他银行开了基本户,为啥还要再开一个账户?”原来,西山区国税局工作人员要求张女士所在企业必须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开税户,张女士觉得难以理解和接受。“农村信用社在昆明市区网点少,离我们企业又远,为啥要指定开户银行?以前是不指定的,现在反倒指定了。”
“我也就发发牢骚,发完了就按人家的要求去办。”张女士虽有不满,但还是赶往省农村信用社开户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