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下发通知 要充分发挥市、县税务局长作用

06.11.2014  17:06

  编者按:市、县税务机关直接面对纳税人,是纳税服务的第一扇门,其作风建设至关重要。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军强调,市、县税务局长要做到认识上高一层、学习上深一步、实践上先一着,充分发挥领头示范作用,把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取得实效。

  市、县税务局长是税务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其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决定活动成效。根据中央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结合税务系统工作实际,税务总局专门制定《关于在税务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市、县税务局长作用的通知》,逐项明确税务局长抓教育实践活动的职责任务,促使市、县税务局长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把成效映在税上,在活动中做示范、当标杆。
   把责任扛在肩上,担当好“三种角色”。 市、县税务局长要牢固树立“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是本职,不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的工作理念,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当好工程师。 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全面部署、抓纲带目的作用,做到“四个统筹”:统筹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国税地税、统筹活动开展与税收工作。 当好示范者。 要始终站到“第一线”,躬身引领,做到“六个带头”:带头学习抓导向、带头调研找问题、带头查摆剖根源、带头交心凝共识、带头批评鼓实劲、带头整改促提高。 当好质检员。 要为活动守好门、把好关,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全程控管,严把质量关;坚持聚焦“四风”,不能跑偏;坚持从严从实,对该提醒的及时提醒,对该纠正的坚决纠正。
   把工作抓在手上,落实“一把手手册”。 市、县税务局长要把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明确在每个环节的“规定动作”,形成“一把手工作手册”。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主要要抓好6项工作,即组织动员部署、组织学习教育、深入征求意见、选树先进典型、抓好工作推进和部署第二环节工作。 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主要要抓好12项工作,即梳理汇总意见、进行谈话提醒、认真查摆问题、深入交心谈心、深刻对照检查、审阅把关对照检查材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深入督促检查、宣传先进典型、抓好工作推进和部署第三环节工作。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 主要要抓好6项工作,即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制度、强化正风肃纪、深入督促检查、抓好工作推进。总结阶段主要要抓好3项工作,即认真做好总结、巩固活动成果、组织“回头看”。
   把成效映在税上,聚焦“四风”不偏题。 市、县税务局长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好服务群众和纳税人“最后一步路”的问题,焕发一种上进之势、发展之势、服务之势,把活动成效深深映在税上。 有效整治形式主义。 着重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文山会海、工作不实、办事拖沓等问题,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有效整治官僚主义。 着重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报”等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虚心学习,真心为群众和纳税人服务,诚心接受群众和纳税人监督。 有效整治享乐主义。 着重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精神懈怠、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自由散漫等问题,牢记“两个务必”,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有效整治奢靡之风。 着重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公车私用、“三公”经费管控不严、内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树立税务新风正气。
  各级税务机关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总局各巡回督导组、省市局各督导组将加强对市、县税务局长的督促检查,确保市、县税务局长主动把责任担在先、行动走在先、样子做在先,带动全国税务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