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摊上事儿就掏“证”证明自己有精神疾病

02.06.2015  18:11

新文化吉林讯(记者 李洋) 一纸“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鉴定,让吉林市民刘某有恃无恐,竟凭此多次盗窃、恐吓他人。因为,即便他威胁到他人人身安全,也是被判处缓刑。不过,这次情况不一样了。最新的精神鉴定显示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5月10日8时许,吉林市龙潭区一工厂保卫人员发现,一名男子正在将偷窃所得的钢管、废铁等物品往栅栏墙外扔,墙外停有一辆电动三轮车。保卫人员对这名男子并不陌生。他是刘某,51岁,家在吉林市昌邑区。很多年以前,他曾是这个工厂的员工,“买断”后经常以生活困难为由到工厂闹事,还经常到工厂偷东西。保卫人员试图拦截刘某,可是遭到其破口大骂,他还拿出一根铁管就要打。保卫人员赶紧躲闪,栅栏顶部的两根铁尖被砸断。刘某将铁管扔过去砸保卫人员未果,又抽出一根铁管追打,保卫人员躲进办公大楼后报警。吉林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清源派出所民警宋曙光、董权赶到,将刘某控制住。其后,刘某对民警不停辱骂、挑衅。

宋曙光介绍,刘某在多年前就被警方处理过,可当时到精神病医院检查后发现他患有一定程度的精神病,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他一直觉得自己有精神病,可以为所欲为。每天将精神疾病鉴定揣在兜里,有事就掏出来。”宋曙光介绍,这次派出所决定再次为其做精神疾病鉴定。

5月13日,已被刑事拘留的刘某被公安机关带去做精神疾病鉴定。5月28日,鉴定结果出来了,刘某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据悉,刘某去年曾因持自制“炸药包”威胁别人,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因为当年的那次鉴定结果,缓期4年执行。办案民警介绍,鉴定结果出来后,刘某不但要承担此次盗窃受阻改抢劫的法律后果,还需面临缓刑改监内执行的结果。得知这个结果后,此前一直对民警态度恶劣的刘某“老实”了。他不但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还说:“知道我早晚有这一天,我就是自己‘作’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