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三辆车使用变造号牌上高速 面临15000元罚款

28.01.2015  10:18

  中国吉林网讯 2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长岭大队在利用监控平台对过往车辆进行监控时发现,在高速路上三辆轿车先后驶过大广高速公路松原方向312KM处时被电子监控前端抓拍,在从收费站调取监控录像发现,这三辆车使用与当时摄录抓拍的电话号码不同,最终经过比对,确认这三辆车有变造号牌行为。

 

  22日10时26分许,牌号为蒙HX8***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蒙HX0***黑色奥迪牌小型轿车、蒙H***05白色丰田牌小型越野客车,先后一分钟内行经大广高速公路松原方向312KM处时被电子监控前端抓拍,而在收费站站口时监控中心管理员发现车牌号码有差异。经电子监控平台管理员反复对比,到收费站口调取监控录像,最终确认三辆车真实牌号按以上顺序分别为蒙HXC***、蒙HXC***、蒙H***65,均为同一公司车辆,而这些车子涉嫌使用变造号牌,民警已将三辆车实施使用变造号牌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记者帮着算了一笔账,按照新修改的《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使用变造号码牌将被依法罚款5000元,而现在这三辆车属于同一个公司,一下子就需要共计15000元罚款,而每个人的驾驶证还将被记12分,15日以下拘留的处理。现在大队民警已将三辆车违法行为告知该公司负责人,要求违法行为人到长岭大队接受处理。      (刘光希 记者/李艳 实习生/潘涛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