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

04.03.2015  21:23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3月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会议。

 

主席团会议应到172人,出席167人,缺席5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首先推选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担任。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日程。根据会议日程,这次大会定于3月5日上午开幕,3月15日上午闭幕,会期10天半。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经过表决,会议推选了大会全体会议执行主席。会议经过表决,决定王晨、王万宾、乔晓阳、傅莹、陈世炬、焦焕成为大会副秘书长,傅莹兼任大会发言人。

 

会议经表决,决定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会议决定,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3月10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