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商局14日发布“三大消费”预警
“有关商品类的投诉中,投诉数量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家用电器、食品、计算机产品,共占商品类投诉的87%。有关服务类的投诉中,投诉数量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电信服务,美容、美发和洗浴服务,文化、娱乐和体育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互联网服务,共占服务类投诉的86%。”14日,长春市工商局权威发布:2016年,长春市工商局12315平台和消费投诉受理中心受理咨询投诉举报4.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40万元,发布消费提示警示830条。立案查办经济违法案件2333件。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抽检15类商品1017个批次。在123家大中型商业企业中推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另外,针对新兴的消费方式网络购物、老年消费和预付消费分别给出了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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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辨别要核实 注意网络消费预警
2016年,全国网络购物占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已经深度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2016年全市工商系统及消协共受理互联网购物投诉246件,占投诉总量的3.92%,立案查处网络市场违法案件202件。投诉举报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侵权假冒、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个人信息遭泄露等方面。
如何防范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特提出以下网络消费提示:
一、要选择合法的平台、网站。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除了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暂可不办理工商登记外,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二、真假辨别要核实。在互联网购物、订餐、订票、旅游等消费,要关注网站的口碑及品牌美誉度,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的平台、网站,要选择其官网或正规代理公司,查看其经营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工信部门ICP备案等信息,防范假冒者及钓鱼网站。如:从事理财、抵押贷款的只是一个没有资质的咨询公司。
三、购物事项要看清。消费前应仔细阅读商品或服务描述、消费规则、售后服务等说明。对网上宣传内容仔细分析判断,不要被某些价格低廉的商品或者花言巧语所迷惑。如:所获荣誉、认证、规模等等。要看清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同条款以及其他相关细则条款。
四、付款要防链接陷阱。付款时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或者货到付款;尽可能不在商家发给的链接或个人账户随意付款;要保存网上支付凭证;消费时要确认短信、确认页面及页面内容,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收集好证据,可先与卖家或平台沟通,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平台或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等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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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盲目听信养生讲座 警惕老年消费“陷阱”
今年1月,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在全市范围内对60岁以上老年消费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目前老年消费相对集中的问题是:一些不法商家采用欺骗手段向老年人兜售保健品、收藏品等,坑害老年消费者。就象刚才小品中表现的那样。在这里,我们郑重提醒老年消费者: 一、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要过分迷信保健品的养生功能,保健品对疾病无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物。
二、不盲目听信养生讲座。一些不法商家以养生讲座之名,诱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如需购买请到正规药店或医院,并索要正规凭证。
三、不轻信免费赠送、无效退款等虚假承诺。
四、谨防专家忽悠。老年人要特别防范假借“专家”之名实则推销保健品的商家。
五、要辨别虚假广告。老年人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接触广告时,要提高辨别、防范意识。
最后提醒老年朋友,如您遇到消费欺诈请您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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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卡易、退钱难 警惕预付消费
在我们消费维权接到的投诉中预付消费占据了前几位,主要集中在教育、美容美发、健身、洗车、洗染、洗浴等服务领域。预付消费在活跃市场,拉动消费,优惠消费者,为经营者带来收益等诸多方面具有独特的优越性。然而由于无专门法律规定,使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是强制消费,商家在消费卡或者协议中约定了诸多限制,让消费者一套再套、越套越深;
二是改变服务内容、提高使用门槛,限制预付卡使用或要求消费者多支付费用;对于上述两种情况,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加强自我保护,注重证据的保存,例如索要发票等,或者对于商家提供的合同仔细阅读,不要急于办理。
三是办卡易、退钱难;对此,消费者不要一次投入太多,避免承担较大风险。
四是消费卡“短命夭折”现象屡见不鲜,导致消费者上门消费时面对“人走楼空”的尴尬境地;对此,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制等预付消费时,尽量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的商家。
五是“霸王条款”转嫁了商家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如不退不换、遗失不补、商家保留最终解释权等等。消费者在与商家签约前就应当了解预付消费约定的条款,如果对合同中有不理解的地方,一定要求商家予以书面的解释,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投诉。/记者 王海涛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