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机关三十项措施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

25.12.2015  01:05

中国吉林网12月24日讯(记者 丁隽)今日上午,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就出台《吉林省公安机关激发社会创造创新活力、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三十项措施》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刘培柱介绍有关情况。

刘培柱介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关于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公安机关行政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回应企业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把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发展、惠及民生上,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公安机关激发社会创造创新活力、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三十项措施》。

三十项措施》共分四大部分、三十项内容,涉及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主要行政审批项目,涵盖经侦、治安、户政、经文保、出入境、法制、刑侦、交管、消防、边防等业务部门和警种。主要内容包括:围绕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简政放权,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10项措施);围绕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环境(10项措施);围绕优化投资环境打击违法犯罪,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5项措施);围绕保护企业权益规范执法行为,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创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5项措施)。

附《吉林省公安机关激发社会创造创新活力、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三十项措施》:

第一项: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

第二项: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

第三项:建立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补领、换领制度;

第四项:下放部分交通管理业务审批权限;

第五项: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和审批条件;

第六项:简化消防审批受理程序;

第七项:下放出入境证件审批制作权限;

第八项:放宽赴港澳商务企业备案限制;

第九项:取消边贸企业及边境旅游组团社办证限制;

第十项:放宽来吉外国人入境及停居留限制;

第十一项:帮助企业开展用工信息核查;

第十二项:建立警企互联互通机制;

第十三项:实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和交通违法罚款异地缴纳;

第十四项:改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方式;

第十五项:实行交通管理信息实时查询;

第十六项:实行交通管理信息主动告知服务;

第十七项:开通全省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第十八项:实行出入境证件免费照相和就近办证服务;

第十九项:改进消防审核验收方式;

第二十项:提高边检口岸通关效率;

第二十一项: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非法讨薪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二项:依法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秩序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三项:依法严厉打击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四项: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五项: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六项:加强经济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第二十七项:坚持打击非法和保护合法并重;

第二十八项:指导企业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第二十九项:建设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

第三十项:保护我省海外企业及公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