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基本情况发生重大积极变化
经济日报北京12月14日讯 (记者林火灿)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今日联合发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公布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数据显示,1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三农”基本情况发生了重大积极变化。
《公报》显示,2016年,全国共有204万个农业经营单位。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179万个;全国共有拖拉机2690万台,耕整机513万台,旋耕机825万台,播种机652万台,水稻插秧机68万台,联合收获机114万台,机动脱粒机1031万台;耕地面积134921千公顷,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不含未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生态林防护林)203046千公顷,实际经营的牧草地(草场)面积224388千公顷;在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8.6%,有码头的占7.7%,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占21.5%;99.3%的村通公路;96.8%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11.9%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16.6%的乡镇有体育场馆,70.6%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99.5%的户拥有自己的住房,47.7%的户使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36.2%的户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
自2015年6月份起,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共调查了31925个乡镇,其中乡11081个,镇20844个;596450个村,其中556264个村委会,40186个涉农居委会;317万个自然村;15万个2006年以后新建的农村居民定居点。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鲜祖德表示,目前,普查各项主要工作已顺利完成,从普查结果看达到了预期目的,“此次农业普查获得了海量反映我国‘三农’最新家底的基础数据,查清了粮食、棉花、畜禽、水产品等主要农业生产底数,系统反映了农民和农村新变化,同时,获取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及环境等方面常规统计调查没有覆盖的信息,填补了‘三农’统计上的空白”。
普查结果显示,1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发生了重大积极变化:农业基础地位更加巩固,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现代农村建设成绩斐然,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普查结果显示,我国“三农”还存在一些短板,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化水平仍然不高,城乡发展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等。这些大量翔实的“三农”信息,为制定和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将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翔实的统计数据支撑。
我国的农业普查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普查之一,组织实施难度很大。为准确摸清家底,近400万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村入户,严格按照普查规程和要求调查登记,全国共调查了60多万个村、2.3亿住户和200多万个单位。根据事后质量抽查和对现场调查数据的分析评估结果,本次农业普查登记户的漏报率为0.19%,普查指标数据差异率为0.40%,低于二农普0.63%的水平,数据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数据质量可靠,真实反映了“三农”的发展变化情况。
鲜祖德表示,与前两次农业普查不同,此次农业普查主要紧跟新时代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发生的深刻变革,在摸清基本家底的前提下,聚焦农业生产经营出现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
在普查表设置上,新增规模经营户表,将规模户与普通农户区别普查,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普查更加翔实,以准确反映农业现代化新进程。在普查内容上,新增反映当前农业农村农民新变化、新特点的内容和指标,深入揭示农村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特点,全面反映10年来我国农业发展新情况、农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在普查手段上,首次在农业普查中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手持智能终端和联网直报等现代信息技术采集和处理普查数据。使用手持移动采集终端(PDA)入户访问登记,并实时向国家统计局传输原始数据,提高了普查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鲜祖德表示,此次普查为社会公众提供翔实的“三农”基础信息,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提供服务,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生产决策信息,直接受益的就是广大农村居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下一步,将继续发布农业普查的主要结果,做好农业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利用农业普查资料完善农村统计调查体系,做好农业普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