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 | 自警自省,慎权慎行
为强化责任意识,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工作细则》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四项举措,积极推进“三个规定”落实。
一是深化学习认识,筑牢思想防线。省检察院视频会议结束后,该院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专题解读关于落实“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工作细则会议要求,以开展“三种精神”“三种作风”专题实践活动为契,号召机全体中层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做到自警自省,慎用手中权力,坚决抵制违规干预过问案件、不正当接触交往。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压实意识形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持续强化对“三个规定”广泛宣传,让更多人了解“三个规定”具体内容,扩大社会知晓面;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学习典型案例,提高反腐意识。组织学习最高检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其中,既有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检察案件,也有检察人员过问司法办案,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的案例;既有因为违反“三个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负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再次彰显了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重大价值和意义。
四是加大监督力度,倒逼“三个规定”落实。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扎实开展重大事项填报系统试点工作,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三个规定”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