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丨责任扛在肩,要求记心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有关要求,防止检察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求该全体检察人员把“三个规定”要求落实到检察实际工作中,确保贯彻落实到位,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
一是严格按照高检院制定印发的《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文件要求,坚持月报告制度,由专人负责统计,按时向州院汇报工作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今年以来,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件。
二是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学习高检院微信公众号转发的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省院转发的微视频,强化警示作用,做到防微杜渐。
三是将“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印制成《“三个规定”、“一个办法”应知应会手册》,做到全院干警人手一册,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文件精神,做到入脑入心。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拍摄短视频宣传“三个规定”,视频生动新颖,以简单的事例和诙谐幽默的手法反映出检察人员要时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有关要求,时刻要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间,并落实到平时工作中。
五是结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积极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一个办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调对于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实行案件集中管理,推进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