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外遇的离婚问题
28.11.2015 00:56
本文来源: 妇女儿童网
律师答疑:律师介绍,徐女士的担心其实都是多余的,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婚姻法》第34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本案例提起离婚诉讼的是正在怀孕的女方,为保障女方的身心健康,根据上述规定,法院可以受理此离婚案件。
律师表示,在此案例中,徐女士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本案例中张先生未履行夫妻间应遵守的忠贞义务,对许女士造成心理上的伤害,根据上述规定,徐女士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可以一并主张张先生对其精神赔偿的请求。”
本文来源: 妇女儿童网
28.11.2015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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