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诉诈骗熟人1791万 检方指控其虚构银行理财产品

17.06.2016  19:09

夏某谎称认识中信银行高管,并对朋友说自己任该银行信用卡理财中心中高端主任,以投资高额回报的理财产品为由,诈骗冯先生、牟女士等9名受害人1791万元。今天上午,因涉嫌诈骗罪,夏某在三中院受审。

庭审时,夏某不认罪,她认为她与被害人之间只是相互拆借的关系,自己的行为不构成诈骗。

被控 诈骗9人共计1791万元

2010年至2014年12月间,北京籍女子夏某,无职业,却在本市朝阳区等地虚构中信银行内部高息理财产品,谎称认识中信银行高管,以通过他的帮助购买内部高息理财产品为名,骗取冯先生、牟女士等9名受害人1791万元。

2015年3月5日,因涉嫌诈骗罪,夏某被朝阳警方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批准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 嫌疑人不认罪 称只是“拆借关系

上午10时,在法警的押解下,被告人夏某走进法庭,受害人侯女士、牟女士以及董先生各委派一名代理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此次庭审。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罪夏某不认可。夏某供述,她此前在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工作,任信用卡理财中心中高端主任,2011年从中信银行离职,此后直到2014年,她一直是开一家奢侈品店,以投资和高息放贷给别人为生。

夏某说,她这个案子的9名受害人跟她认识了几年甚至十几年,都知道她在中信银行任职,同时也有很多人脉,她与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是互相放贷、相互拆借,并不存在诈骗。他们之间的借款都没有书面证明,一般是银行转账记录以及支付宝往来。

夏某交代,冯先生和牟女士是通过表哥小峰(化名)认识的,董先生也是通过朋友认识的,他和妻子开淘宝店,有些存款,想做些理财。侯女士是她的高中同学,熊先生是前夫的朋友,让她用存款帮忙做理财。

夏某称,大部分与其有钱款往来的人都知道她已从银行离职,“有一次,冯先生和他的哥哥希望我给他们出具一张证明,证明自己在正规银行做投资理财,因为他们借了1000多万元高利贷还不上,高利贷过来要钱时还抄了他们的家,冯先生害怕如果不还款又拿不出有钱的证明,高利贷会危害他家人的人身安全,所以希望要证明。”夏某说,她并未给做这个证明。

夏某坦言,自己的奢侈品店因生意不好没有盈利,后来她拿同学侯女士的钱还给了其他的受害人。截至发稿,庭审仍在继续。

证言 听闻有银行内部理财产品 才放心投资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多名受害人表示,夏某刚开始以利息高、只有银行内部高管才能购买这些理财产品为由吸引他们做投资理财。

夏某介绍的理财产品利息最低也有7%,被害人认为夏某在银行工作,又认识多年,所以就相信了她。被害人多次给夏某转款,最多的给她转了560多万。

但之后夏某以自己不在北京或财务做账需要时间、钱在银行高管戴某手中但戴某出了事正在接受调查为由,到期不给他们还款。

部分受害人陈述,夏某说自己在香港的公司出了问题,需要接受调查,为了不牵扯丈夫,她还与老公办理了假离婚,但此后就联系不上夏某了。后来这些被害人得知夏某在澳门的酒店内赌博。

部分受害者要求夏某给他们出示理财合同,好跟家里人有个交代,因此夏某才出具了个合同。

某计算机信息公司曾出具证明表示,夏某是该计算机信息公司派驻到中信银行的营销人员,工作时间自2006年至2011年。银行也曾向法庭出具夏某的离职证明,以及银行内部人员戴某并未与夏某有任何钱款往来、银行未发行夏某认购的任何理财产品的证明。(记者 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