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借“高利贷”30万投股市套死 想不还利息
2014年10月,长春市民顾阳(化名)和王莹(化名)这对“70后”夫妻为了凑够30万元买股票,以“高利贷”的形式向很多亲戚朋友借了钱。然而从今年7月开始,夫妻俩投入股市的钱就被牢牢“套死”了。
9月初,顾阳无意中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条关于“民间借贷”的新规。新规中表明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便约定无效,而借款人也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夫妻俩因此便不想继续偿还亲戚的高达40%年利率的高利贷,因此双方险些打起官司。律师表示如今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确实无效,但是未偿还的利息仍要按照受法律保护的24%进行偿还。
为在股市赚钱借“高利贷”
长春市民顾阳和王莹已经结婚8年,两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平时收入还可以。2014年顾阳在朋友的带动下玩起了股票,起初还赚了一点小钱。9月5日记者联系到了顾阳,他表示自己刚开始只投入了一两万,可随着时间推移,他的“贪念”便越来越大。“股票这东西确实让人上瘾,因为钱赚得真是太快了。当时我也不知怎么鬼迷心窍了,竟说动妻子要去借钱买股票,而且借的还是高利贷。”顾阳说。
2014年10月,夫妻俩向亲戚朋友借了不少钱,其中不少都是许以35%至40%的高利。“就这样我们一共凑了30万全都投入了股市,现在想想真是太疯狂了。”顾阳说。
为还钱夫妻俩已疲于奔命
顾阳介绍,今年年初到6月,他们确实赚了很多钱,可是夫妻俩并没有及时将钱都取出来,只是取了少部分去偿还利息,妄想靠着这些钱来“一夜暴富”。“我们俩当时真是傻透了,因为我们对股票这东西根本就不精通,完全就是跟着朋友一起买。结果从今年7月开始股票就一直跌,现在我们俩的股票都被‘套死了’,一点钱都取不出来。”顾阳说。
由于都是从亲戚朋友处借的钱,其中还有“4分利”的高利贷,他们俩每天拼命工作偿还之前的高利贷。
不想再还利息险些打官司
9月2日,网络上的一条信息让顾阳和王莹十分兴奋。原来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首次以司法解释方式明确规定了民间借贷的内涵。
“我看新规上说民间借贷不允许年利率超过36%,如果超过这个标准的利息就是无效的。而我们借的高利贷里都超过了,还有达到40%的,所以我们就决定不再还利息了。”顾阳说。然而顾阳和王莹的亲戚对此并不买账,双方因为偿还利息的问题吵了起来险些闹上法庭打起官司。
律师:民间借贷分三区间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宗丽娜表示,如今民间借贷分三个区间,第一个是司法保护区,利率在24%以下,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约付息;第二个是自然债务区,利率是24%至36%,不过不受法律保护;第三个是无效区,也就是年利率在36%以上的,超过部分的利息应认定无效。
宗律师认为,新规中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而且对借款的时间没有限制,9月1日之前也没有问题。“有些市民看到这条新规后以为只要年利率超过36%就不用继续偿还利息了,这其实是不对的。新规中明确表明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是无效的,这一部分的利息不用再偿还,而且如果之前偿还了利息,出借人确实应该返还。不过剩下的利息借款人还是要偿还,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保护的24%来偿还。”宗律师说。
记者 李秋实
■相关新闻
这六大非法融资手段请您小心
日前,为有效保护群众资金财产安全,省内一银行向广大客户介绍六大非法融资的手段,如果您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千万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一些群众在急切求富和盲目从众心理支配下,缺乏理性,对不法分子虚拟的高额回报深信不疑,幻想“一夜暴富”,草率甚至是盲目地倾其所有。
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
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
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四、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
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做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信任。有的利用曾是信贷员人头熟、关系多等身份优势骗取群众信任。
五、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六、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位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记者 单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