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玉米购销市场化改革实施,引导更多省内配合饲料企业入市收购、加工新产玉米,进一步扩大新产玉米就地加工转化能力,经省政府同 意,省财政厅、省畜牧局和省粮食局共同印发了《吉林省饲料加工企业省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对省内未纳入年产量5万吨以上饲料企业补贴范围、年设计生产能力2万吨以上的饲料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收购加工省内2016年新产玉米每吨给予12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