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56万人(次)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
“十二五”期间,省残联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1.7亿元,省级财政预算内投入3500万,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1.5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开展辅助器具服务与康复训练器材等项目和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省聋儿康复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总量与“十一五”相比提高近5倍。组织实施了吉林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吉林省重性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医疗救助、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助行圆梦”康复救助项目和肢体残疾儿童畸形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等一系列惠残助残项目,使56万人(次)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
5年来,我省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已成为省级康复技术资源中心;省聋儿康复中心发展为国家级示范区域中心,在2014年全国聋儿康复机构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全省残联所属各类康复机构达到47个,依托民政、教育、卫生等机构以及民办机构建设残疾人康复机构150多个,建立社区康复站2875个,基本形成了以省级中心为龙头,以市州级为骨干,以县(市、区)级为依托,以社区、乡镇、村康复站(室)以及农村残疾人流动康复站为基础的康复服务网络。加大康复人才培养力度,将基层康复技术人员培训纳入卫计委对医务人员学分管理之中。
另外,深入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加强了基层康复站的建设,下发《社区康复站建设规范》和《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规范》,省里为250个康复站配发康复训练器材,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的工作模式,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贴心式服务”。
组织开展了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落实康复经费31923万元,共为159.5万人(次)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服务,为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器材近30万件,为19283人(次)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12566人(次)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住院,为60936人(次)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为7.9万例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盲人定向行走训练1.5万人,为低视力患者配戴助视器1.2万件。
省残联、省财政厅开展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助行圆梦”行动,总投入3360万元,为全省农村残疾人配发14.4万件居家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为各县(市、区)发放流动康复服务车65台,县级残联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得到普遍提高。
此外,我省还初步建立起适合我省特点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培训;省残联与省卫计委率先在全国开展了新生儿听力筛查和苯丙酮尿症工作,并将新生儿童听力重筛查项目、人工耳蜗设备与手术费纳入新农合报销。
从2011年开始,将卫生筛查出来的听力障碍儿童列为残联的免费干预和康复对象,2013年开始,连续五年对省内贫困的苯丙酮尿症患儿实施救助,每个患儿每年补助1万元,2015年启动了对于新农合参保的苯丙酮尿症患儿,实施一定比例的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