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末长春市4.3万人次享受大病保险

15.08.2015  13:47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参保城镇居民发生的高额医药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还可享受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截至7月末,我市4.3万人次享受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4.2万人次享受了“低自付”病种治疗,5.6万人次享受了医用高值耗材招标团购的优惠政策。 记者 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