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16.07.2018  22:18

 

 

 

 

 

 

 

吉建安〔2018〕62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治理年”实施意见和《关于精准实施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脚手架及起重机械专项治理的通知》(吉建安〔2018〕28号),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新颁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及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现对吉林省域内建筑施工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

建设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脚手架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作业;监理单位要履行好监理职责。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监督计划照单监管。

二、强化过程监管

强化建筑施工脚手架工程的施工、使用的过程监管,重点把好以下七关。

(一)把好材料入场关。监理单位应组织各方责任主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工程材料和构配件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不合格的产品,监理单位应责令退场,并做好退场记录。

(二)把好编制论证关。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应严格执行《规定》和《通知》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审查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要组织专家论证。专项方案内的计算书采用的数据要与工程所用材料相符。

(三)把好人员装备关。参与建筑施工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要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操作类别要与作业要求相符,且在有效期内。进行作业时,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靴。

(四)把好安全交底关。在建筑施工脚手架搭设或拆除前,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对所有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要点、施工步骤、安全防护等提出具体要求,并做好交底记录。

(五)把好搭设拆除关。要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连墙件、剪刀撑、扫地杆等关键拉结结构的数量和位置必须符合要求。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方案施工的,应当按法定程序提出意见、督促整改、直至上报。

(六)把好使用防护关。认真区分防护架、作业架和模板支架。防护架严禁上人作业和堆放材料、垃圾;作业架作业面脚手板要满铺,铺满铺牢;模板支架应对基础沉降、变形进行监控,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浇筑顺序、混凝土堆积高度进行控制。脚手架应进行防护,做好竖向和水平安全防护。

(七)把好行政执法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参建各方主体未履行法定职责的,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三、强化技能培训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能培训,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参与脚手架工程的架子工必须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建筑架子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