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北区环保局进一步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规范排污申报登记证发放工作

10.04.2015  17:00

  为进一步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池北区环保局多措并举加大排污费征收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排污申报登记证发放流程。

  一是加大排污收费学习宣传力度。选派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环保部门组织的《新环保法》和《排污费申报系统软件》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强化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认识;通过向征收对象发放资料等办法、对《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及《新环保法》、其他环保法规和政策进行解释宣传,提高排污企业依法缴费的意识。

  二是拓宽排污费征收渠道。通过排污申报,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准确全面掌握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数量及生产现状等情况,严格、准确核定排污申报数据,为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奠定基础。

  三是规范排污申报登记证发放流程。来环保局办理排污申报登记证的业户首先要填写一张《池北区第三产业公众参与调查表》征求4家邻居的意见,环保局污染防治科工作人员要到去查看现场,看是否具备第三产业项目的条件,是否已经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具备条件后,填写《池北区第三产业项目环保审批意见表》,包括业务主管科室意见、副局长意见、局长意见;最后核费、缴费颁发《排污申报登记证》。

  四是严格执行排污收费标准。在收费中,严格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单位开票、存入银行非税收入账户,财政统一管理”政策,做到核费有据、收费明白,杜绝协商收费、人情收费、议价收费、漏征少征、随意减免排污费的行为发生,确保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是全面开展排污费申报程序简化工作。逐步推进排污费网上申报与挥发性有机物征收排污费等工作,强化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应用。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