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砸坏承重墙居民不安 住建局三次要求复原仍无果
一楼在承重墙上掏出了一个门洞 本报记者 迟久阳 摄
本报讯(记者 迟久阳)“我们这栋居民楼的一楼要开超市,房主竟然把承重墙给破坏了。”
给本报打来电话的马先生家住长春市红旗街与长久路交会长影十号宿舍居民楼六楼。他说,这栋居民楼以前都是普通住户,逐渐的一楼都改成了门市房。他家楼下的一楼曾开过幼儿园,两个月前,他发现有工人不断往一楼搬运装修材料,工人说,要装修开超市,需要打通一面墙。
“我们这栋楼里的结构我比较熟悉,这家要打通的这面墙就是承重墙。”马先生说,由于没有物业,他就和邻居将此事反映给了辖区宽平大路社区。社区主任亲临现场,和一楼这家人进行了沟通,劝他们千万不要破坏承重墙,“可是,11月6日这天,就听一楼这家‘咣咣’砸墙,还是拆了承重墙。”马先生说,他和邻居立即向社区、街道、区规划局反映,虽然这些部门很快就来了人,也现场制止一楼拆墙的行为,但11月9日星期日这天,一楼再次动工拆墙,居民上前阻拦也不好使,最后,承重墙被抠出了一个门洞大的面积。
马先生说,事后,相关部门也在积极处理此事,但直到现在,一楼的承重墙也没有恢复。
12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马先生家楼下的一楼超市。进到室内,看到被破坏的墙壁厚度约有24厘米,抠掉的墙壁宽约1.3米、高约1.9米。超市老板表示,墙壁拆了一块,将两个屋子打通,但这面墙并不是承重墙。
朝阳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一直都在跟踪处理此事,一楼超市破坏的墙壁确实是承重墙,未经批准擅自拆改房屋,拆改承重结构,违反了《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11月6日,他们就对一楼这家下达了《通知》,要求限期恢复建筑原貌,但是这家并没有按照要求整改。11月21日,他们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根据相关条例,要求这家恢复建筑原貌,并处以5000元行政处罚。11月24日,再次对一楼这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恢复建筑原貌并处以5000元罚款。
该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他们没有强制执法权,如果一楼这家逾期仍不整改,他们只能向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