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挖地下室楼上居民有担忧
地下室已进行回填,可业主仍担心房屋存在安全隐患
施工人员在回填地下室 新文化记者 田玲玲 摄
长春市民杨女士一家刚搬进南四环路的一个小区,可一楼的邻居挖了近三米深的地下室,她和邻居非常担心楼体存在安全隐患。
杨女士说,挖地下室的邻居5月初开始动工,是从一楼花园开始往下挖的。开始听说要挖个小型的酒窖,“我以为也就一二十平方米”,可越挖越大了,“现在不但把他自己家楼下挖了,还把旁边邻居家底下也挖了点儿”。她和邻居们将情况反映给了小区的物业。
15日中午,新文化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挖地下室的一楼小花园的栅栏拆了一部分,居民楼下挖出了近3米深的地下室,面积大约和一楼居民家的面积相近。施工人员正在从地下室往外搬铁管、木板,还有一些工人从小花园外往小花园里运土,还有工人将土往地下室里倒。
“我们正打算回填呢!”一位男士称是负责施工的,他说,工程施工了近20天,因为楼上居民有意见,所以房主决定将地下室回填,估计工程完成的时间为10天左右。
“虽然一楼业主回填地下室了,可是我们还是很担心楼体的安全,希望他们能有一个回填方案或者申请房屋安全鉴定,让居民们不再担心。”虽然地下室已经开始回填,有业主还是很担心。
“从业主开始施工,物业工作人员就进行沟通、劝告。”小区物业客服负责人薛先生说,最近,不少居民都找了物业,可物业劝告后业主一直没有停止施工。于是,物业将情况反映给了社区和规划部门。
社区钟先生说,接到反映后,他将情况反映给街道城建科,继而又反映给南关区住建局。房屋安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要求其停工。
“工作人员建议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申请做房屋安全鉴定,他们将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关处理。”钟先生说,他已经将情况公布在小区QQ群,还会把情况张贴在告示栏上。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魏国明律师介绍,楼体的地梁等结构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私挖地下室是一种侵权行为,侵害了所有业主的利益。业主们有权利维权,不但可以对被挖楼体进行相关安全鉴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
新文化记者 田玲玲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