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走出一条具有吉林特色的城市发展道路

31.12.2015  10:35

  新时期的城市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做好新时期的城市工作考验着党的执政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新时期我国城市工作的基本形势、大政方针和主要任务进行了深刻阐述和全面部署,指明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发展道路,描绘出我国城市发展的宏伟蓝图,也为我省做好新时期城市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坚持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农业用地向城市建设用地转变相互匹配,坚持城市规模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互适应,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走出一条符合中央要求、体现客观规律、具有吉林特色的城市发展道路。

  切实优化城镇体系布局,进一步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紧密结合东中西部“三大板块”建设、长吉图开发开放等发展战略实施,切实统筹城市发展的空间、规模、产业结构,大城市发展要“提质”,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市发展要“扩能”,以功能性扩容推动新区建设;县城和特色城镇发展要“加快”,打造吉林特色小城镇品牌。产业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支撑,因地制宜地大力发展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实实在在地支撑和牵引各方面工作;加快结构调整,重点搞好服务业发展攻坚;优化发展环境,让城市成为创业的乐园、创新的摇篮;发挥带动作用,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发展、大中小城市互促共进的格局。

  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和综合承载能力。在城市规划上,要突出战略性和前瞻性、科学性和系统性、严肃性和约束性、公开性和透明性,高起点、高水准做好规划,探索“多规合一”,防止“各自为政”,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规划的行为,  防止随意变更规划的现象,把鼓励群众参与和监督作为提高规划质量、严格规划执行的重要手段。在城市建设上,要狠抓工程质量治理,严格落实责任终身追究制。在城市管理服务上,要追求法治化、精细化、科学化、人性化,加快形成全社会联防共治的城市公共安全保障格局。

  着力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努力建设广大市民幸福美好的共同家园。优化城市内部布局,以方便市民生活为核心目标推动城市功能改造提升,重点加大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力度;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以市场为主满足城镇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以购租并举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加强城市环境治理,着力解决“垃圾围城”等突出问题;预防和治疗交通拥堵、雾霾问题等“城市病”;加强矛盾纠纷化解,着力建设幸福社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市民文明素质;鼓励企业和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大力加强城市特色风貌塑造,切实打造城市形象和品牌。加强城市和建筑设计,彰显历史和文化特色,打造绿色和生态品牌,切实加强城市经营,坚定文化自信,突出资源优势,挖掘特色、释放特色、发展特色,着力打造一批地域特色鲜明、自然景趣相宜、民俗风貌浓郁、人文底蕴深厚的魅力都市,以质量、特色和气质增强我省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深化城市领域各方面改革,进一步释放城市工作的动力和活力。重点推进规划、建设、管理、户籍等方面改革,为城市工作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体制机制保障。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改革,在保持一定政府投入强度、积极向国家争取的同时,加快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居住证的含金量,将农民的户口变动与“三权”脱钩,调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积极性。

  做好城市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做好新时期城市工作的能力,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加强培训,提高本领,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省城市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新一轮振兴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