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龙井市“公、检、法”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

26.05.2016  13:05

      □龙轩 

      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刑执部门根据州检察院刑执部门的统一工作部署,对2013年至2015年三年中龙井法院判决的596名罪犯刑罚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经初步清查发现审前未羁押审后判实刑的8名罪犯的刑罚未得到执行,其中,5名罪犯在投改时看守所因病暂拒收,3名罪犯投改时,法院未找到罪犯。龙井市检察院刑执部门深入分析了8名罪犯的刑罚未得到执行的原因,认为:主要问题在于公安机关和法院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不同,同时,相互之间也缺乏有效地沟通和配合。 

      为了统一认识、加强沟通和协作,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向龙井市市委政法委建议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就此问题展开深入的沟通和探讨。2016年5月12日,在龙井市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公检法三机关在龙井市市委政法委会议室召开了联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龙井市市委政法委书记金永赞、龙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志强、副检察长赵鸿雷、龙井市法院院长金镇、龙井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金勇、副局长申龙哲以及三机关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省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处长王立彬、州检察院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副部长金华应邀列席参加。会上,经过深入的探讨和有益的沟通,对看守所拒收的标准、对罪犯进行体检的责任主体、罪犯入所体检的项目范围以及如何预防审前未羁押审后判实刑罪犯逃避刑罚执行和在逃人员人员如何协作抓捕等问题,厘清了分歧,达成了共识,联席会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龙井市“公检法”三机关联席会议的成功召开,必将推动龙井市“审前未羁押审后判实刑”罪犯刑罚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使刑事判决不致成为“一纸空文”,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