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高速路上 这10类违法行为不罚这10类重处!

22.01.2019  13:02

  18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在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的2019年春运新闻发布会中发布了高速公路“十类轻微违法行为”及“十类高危交通违法行为”规范。

   对高速公路上“十类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以教育为主

  一、机动车驾驶室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经指出后立即改正、排除妨碍的;

  二、机动车行驶途中由于路况、天气等原因,致使号牌被污水、泥尘遮挡不清,经指出后立即清除的;

  三、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经指出后立即粘贴的;或因挡风玻璃破碎,检验合格标志损坏,当场可提供2日内更换挡风玻璃发票或证明的;

  四、对未使用电子表单的车辆未按规定粘贴车辆保险标志,经指出后立即粘贴的;或因挡风玻璃破碎,保险标志损坏,当场可提供2日内更换挡风玻璃发票或证明的;

  五、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系统查询驾驶人有驾驶证,状态正常的,且无其他违法行为;

  六、未随身携带行驶证,经系统查询车辆有行驶证,状态正常的,且无其他违法行为;

  七、驾驶人逾期未审验,不超过三个月的;

  八、实习期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广告,不影响安全驾驶的。

   对高速公路上“十类高危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

  一、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二、超速行驶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车道内停车的;

  四、出入高速公路匝道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的(突然并线、变道);

  五、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或者停车的;

  六、未悬挂、故意遮挡、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九、公路客运车辆超员的;

  十、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反晚6时至早6时等禁行规定的。

  来源:吉林高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