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劫匪骑摩托车抢项链 作案多起被抓双双获刑

31.10.2015  10:30

  “那天爱人用电动自行车驮着我在路上走,突然有人骑摩托车过来拍了一下爱人,我们都以为是熟人,可突然感到脸上被喷了东西,火辣辣的,随后爱人脖子上的金项链被抢走了。”30日下午,在二道区公安分局四楼会议室内,来自吉林市的薄女士从办案民警手中接过了38.335克的金项链时,连声致谢,她说,虽然过去两年多了,但经过公安民警的全力侦破,又把项链给找回来了。

   这事你可能在电影里看过

  “光天化日之下,劫匪公然行抢,这是我们做梦也没想到的事。”薄女士介绍说,这件事还得从2013年8月25日说起。当天13时许,她和爱人骑着电动自行车行至吉林市桃园路时,猛然间发现有一只手伸过来,用力拍了一下爱人的肩膀,薄女士的第一反应是遇到了熟人,可没想到的是,随后发生的一幕把她吓坏了。

  “我一扭头,拍我爱人肩膀的人骑着摩托车,车上还驮着一个人,坐在后面的那个人手里拿着一个小瓶,瞬间将液体喷到了我的脸上,我感觉脸上一阵刺痛,睁不开眼睛。”薄女士回忆说,她爱人脖子上的金项链也同时被扯断,等他们缓过神来的时候,骑摩托车的一对男子已消失在人流中。

   俩嫌犯作案多起被抓获归案

  2013年8月26日,在长春做水果生意的山西人郝先生也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当天他准备到银行存货款,当他行至凯旋路广源宾馆门前时,两个骑摩托车的男子悄悄靠近了他,瞬间扯下了他脖子上的重75克的金项链,随后消失在车流中。

  “我那天没有追他们,因为在我的电动自行车后面还放着现金。”郝先生回忆说,而且知道追也追不上,因为两个劫匪逃离的速度特别快。

  “两名嫌犯骑摩托车作案,我们接到报案后迅速采取了行动。”二道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信息中队中队长王洪海介绍说,经过调查,这是多起流窜作案,如果不尽快将嫌犯抓获,会有更多的群众受害。

  2013年8月28日,二道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锁定嫌犯身份,当年8月29日在梅河口和通化市分别将嫌犯郑某和程某抓获归案。

   双双获刑13年并处罚金

  “经审讯,俩嫌犯交待,他们都是通化人,曾多次入狱服刑,两人是狱友。”王洪海介绍说,俩嫌犯于2013年8月23日从通化出发,一路经四平、长春、双阳、吉林,从吉林返回长春,然后又到辽源的东丰县,最后在梅河口分开。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俩嫌犯共同作案7起,其中两起未遂,5起即遂。郑某和程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分别处罚金5万元,同时分别被剥夺政治权利3年。

  “为什么被抢金项链现在才返回受害人呢?那是因为案件经过了一审、二审,最后对赃物进行认定。”王洪海介绍说,在一审、二审生效后,才把4条还没有出卖的金项链返还给受害人。

  记者在现场看到,对这些被抢的金项链能够失而复得,受害人表示完全没想到,连连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