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销售环节“三个专项”执法检查

02.08.2016  21:39

      为彻底解决食品销售环节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有效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省食药监局从8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品销售环节不落实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过期和“三无”食品、常温存放冷藏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个专项”执法检查。

  专项执法检查着重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消费者投诉多、治理整顿反映问题突出的酸奶、冷冻肉及其制品、面包、方便面、酒类、散装食品、地方民俗食品、小作坊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小超市、食杂店、冷库、农贸市场、农村大集等为重点场所;以学校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加大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检查的主要措施:

  一是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检查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对食品流通许可证过期、经营事项发生改变的,监督经营者重新申办或办理变更。对无证食品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在建立纸制进货台账的基础上,鼓励安装并使用吉林省食品药品电子可追溯系统,依靠电子台账实现食品来源追溯信息化。市场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对存在问题经营者的后续监管。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经营者要进行跟踪检查,检查经营者存在的问题是否进行整改,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按照法定程序做好检查记录,为后期依法查处提供依据。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对销售过期和“三无”食品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未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常温存放冷藏食品拒不整改的,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