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药监局研究建立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

28.04.2016  20:32

近日,长春市食药监局为确保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保障行刑衔接工作有序展开,整理下发了涉及食品药品9种罪名构成要件及证据标准,组织学习了国家食药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和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等法规。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了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一是法制员审核制度。从立案、案卷审核、案情会商等环节,严格把关案件是否符合移送标准,便于及时取证相关犯罪证据。二是移送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时,将案件是否符合移送标准作为集体讨论的重要事项,确保案件移送合法性和按规定及时移送。三是追责制度。对符合移送标准没有按规定移送的,追责案件承办人、案审会主任、分管领导和法制工作人员,记入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档案,并按《长春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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