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6.05.2015  10:32

关于吉林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15年1月20日在吉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吴举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和减税政策双重影响,全力推进预算执行,市本级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财政管理与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般公共预算

 

  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9亿元,增长0.3%;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9亿元,增长1.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6亿元,增长6.7%;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3亿元;增长2.3%。

 

  2014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一)深入开展挖潜,积极组织收入。强化源头控管,抓好企业达产达效、项目竣工投产、房地产税收跟踪监控,确保税款及时入库。推进信息治税,完成税收信息共享系统开发,实现信息采集、信息分析、信息应用常态化。加强非税征管,实行部门联动,开展“综合治费”。抓好总部经济,加大协调和服务力度,实现引进总部税收向引进总部经济实体的转变。

 

  (二)加强政策引导,发挥杠杆作用。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好促进工业和服务业发展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落实好扶持农业发展政策,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土地治理、农业产业品牌建设、重点村建设等,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

 

  (三)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改善民生。加大就业支持力度,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就业。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发放;提高补助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支持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建设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提高城市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用于校舍维修、新建和续建项目,以及支持职业教育能力建设;继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补助标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同时,大力支持文化、体育和科技等事业发展。

 

  (四)深化财政改革,着力体制创新。推进政策投资方式改革创新,努力争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城市试点,建立项目库,上报七大类13个项目中4个项目已列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储备库。我市是全省率先开展“PPP”工作的城市,也是我省唯一向财政部推荐争取试点的城市,11月末,我市供水和供暖项目被财政部列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首批示范项目。推进非税收支预算管理改革,制定了《吉林市市本级非税收支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非税收支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市本级政府预算及“三公”经费汇总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首次向社会公开,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制定了《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指导性目录,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

 

  (五)规范支出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制定《市直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清理,严格审核,逐一认定,盘活存量资金。完善《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并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使用管理。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国家联动检查、会计监督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纠正一些财务违规行为。制定《吉林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和《吉林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编制办法》,编制债务收支计划,建立债务台账,实施动态监控,有效控制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14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良好,但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地方级收入结构不够优化,可支配财力不足,收支矛盾突出;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市场化筹资机制不完善,对财政有一定的依赖,加剧了财政供需矛盾;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进入偿债高峰期,偿债风险压力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综合施策,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草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201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奋力作为的工作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国家近期支持东北振兴重大政策的机遇,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推动政府投资方式创新。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为契机,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硬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透明度,逐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制度。

 

  市区和市本级一般公开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分别为96.2亿元和57.4亿元,增长7%。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返还和补助再加上调入资金,减上解支出,市本级可用财力7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财力支出77亿元。

 

   三、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

 

  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健全财政运行机制。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加快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制定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促进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社会化。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清理甄别认定政府债务,剥离融资平台债务,充分利用“PPP”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减轻政府债务压力。

 

  (二)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切实抓好税收收入,加大调度力度,加强与相关经济指标关联度分析,依法及时足额组织入库,将经济发展成果反映到税收增长上来。继续推进信息治税,实现治税信息共享平台网络全覆盖,努力为税务部门加强征管创造良好条件;继续推进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开展纳税人地址确认、房屋租赁税和土地使用税核查比对,为税务部门科学合理核定个体定额提供依据。强化非税收入征收,试行电子化管理,提高“以票控费”能力;统筹非税收支管理,努力增加可用财力。

 

  (三)强化支出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拨付,年度预算执行中除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其他必须增加的支出,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项,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严禁违规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统筹力度,用于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事项。

 

  (四)抓住振兴发展机遇,全力争取政策资金。主动承接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大政策举措,围绕城镇化、对外开放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谋划包装项目,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快推进“PPP”试点城市建设。落实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来源,继续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为后续设立清洁能源、现代服务业发展等种子基金奠定基础。做好哈达湾节能减排“后政策示范期”国家补助政策争取工作,继续争取对重点示范项目的资金支持。

 

  (五)严格财政管理监督,不断提升理财水平。进一步转变理财观念,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设立投资引导基金,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投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发挥财政监督职能,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大民生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和非税收入专项检查,纠正违反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为。认真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民生改善和事业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深化改革,锐意进取,努力完成预算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