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洗浴中心出兑 顾客80元澡票没了着落

05.01.2015  12:51
核心提示: 2014年12月29日,市民孙女士打来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她在高新区科技新村小区内的阳光洗浴中心花费80元购买了澡票,由于洗浴中心的出兑,被告知新店不能再继续使用原先的澡票。孙女士很不解:为何新老浴池的更替,要损害无辜消费者的利益?

  2014年12月29日,市民孙女士打来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她在高新区科技新村小区内的阳光洗浴中心花费80元购买了澡票,由于洗浴中心的出兑,被告知新店不能再继续使用原先的澡票。孙女士很不解:为何新老浴池的更替,要损害无辜消费者的利益?

   6个月后 80元澡票不能用了

  去年4月初,孙女士在高新区科技新村小区内的阳光洗浴中心购买了8张澡票,每张澡票10元,包含洗浴和汗蒸。10月,孙女士因去外地度蜜月,离开了长春。12月初,孙女士来到阳光洗浴中心洗浴,在店里,她看到了一张关于老店澡票在新店加钱兑换使用的通知,通知中写到阳光洗浴中心店已经出兑,老店出售的澡票需每张加3元兑换成新店的澡票,兑换截止日期到10月31日。

  孙女士向店内的工作人员出示老店的澡票时,却被告知:阳光洗浴中心于今年9月已经出兑给了另一个老板,上一家阳光洗浴中心出售的澡票已于10月31日前,每张补了3元兑换成了新店的澡票。孙女士为了能继续使用老店的澡票和新店的工作人员提出补差价兑换澡票时,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工作人员让她联系老店的老板沟通此事,并提供了老店老板的联系方式。

  孙女士说:“我多次拨打过老店老板的电话,根本打不通,虽然阳光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一再强调,洗浴中心已经出兑,但我作为消费者,我怎么能知道老板是不是真的变了。而且我在老店购买的澡票上并没有消费截止日期,难道我没有看到兑换澡票的通知,老店的澡票就使用不了了吗?这是因商家出兑时没有交接好出现的问题,不应该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

   80元澡票能不能用要和老店的老板交接

  2014年12月30日上午,记者联系了阳光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洗浴中心出兑后,就已经在洗浴中心门口贴了一张加钱兑换使用老店澡票的通知,上面写明兑换澡票的截止日期,如今过期了就没法再进行兑换。我们洗浴中心的老板为此事已经联系了老店的老板,上一任老板现在在外地,我们老板需要和老店的老板沟通好此事后再决定怎么处理,如果能兑换新店的澡票就兑换,不能兑换就给退款。”该工作人员表示。

   律师说:老店的澡票可以在新店使用

  针对孙女士碰到的难题,刘继业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认为,阳光洗浴中心的前任经营者出售澡票时,已经和消费者形成了合同关系,该店出兑后的店名并未改变,只要经营单位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持澡票的消费者都有权在该店继续消费,作为现任经营者,在承担澡票使用责任后,可依据与前任经营者之间的协议再行处理。

   长春晚报 记者 李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