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全面落实民爆物品管控工作

25.02.2016  16:18

  春季来临,各道路、矿产、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相继施工,集安市公安局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民爆物品管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组织领导与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坚持把民爆物品管控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专题研究部署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制贩活动,有效规范涉爆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市局领导包乡镇,大队领导包社区,派出所领导包村组的“三级”包保工作责任制,分层级开展摸排整治,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和具体环节,确保问责有人。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抽调民警,组成检查组,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民爆物品专项督导和重点抽查活动,与基层民警共同分析案件、查找根源、破解难题,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宣传发动与教育培训落实到位。加强社会面宣传发动。结合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开展拉网式、全方位、立体战的宣传攻势,努力营造“治爆创安、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强对涉爆从业人员培训。积极举办民爆安全警示教育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同时加大对民爆物品从业人员进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培训力度,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日常检查与管理创新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安全检查机制。治安大队及辖区派出所,对自己所分管的爆破工程扎实履行监管职责,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全力排查涉爆安全隐患。以推进技防建设为核心,督促涉爆单位加大科技投入,全面推进涉爆远程视频监控建设,用科技手段强化民爆物品的防范管理。依托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对民爆物品从生产、销售到使用全过程记录,实现了对民爆物品的动态监控,异常预警。

  建章立制与长效管理落实到位。建立隐患跟踪整改机制。建立完善了隐患排查综合治理分级管理和跟踪整改机制,实现隐患发现、登记、整改全程跟踪记录,促进隐患排查治理与动态监管、安全责任、应急救援、法规标准的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紧紧围绕民爆物品管控的关键环节,加强规章制度、管理台账和硬件设施等三项建设。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通过规范台账将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有据可查、问责有人;通过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实现民爆物品动态条件下的封闭式管理,从根本上堵塞民爆物品流转过程中的漏洞,实现民爆物品不流失、不出任何问题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