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阶梯水价以1月1日后的第一次抄表数为基数

04.01.2015  09:20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和长春市发改委及长春市公用局《关于实施居民家庭生活用水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自2015年1月起,由供水企业直接抄表收费的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如今阶梯水价开始正式运行,很多居民联系本报进行咨询,“今年实行阶梯水价新旧计费以哪次抄表日为界?”“阶梯水价到底怎么算的?”“二次供水还需要另交水费吗?”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咨询了长春水务集团相关人士。

居民李先生问:现在开始实行阶梯水价了,但是以哪天为标准啊,每户抄表的日期都不一样,如果抄表的时候已经是阶梯水价了,这水费该怎么算呢?

答:长春水务集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城市的水表数量很大,有些人家可能1月初来抄表,有些人家可能1月底才来抄表。那么,在今年的1月1日就是一条“楚河汉界”。在这个日期之后的第一次抄表数为基数实行阶梯水价,“有的用户可能是1月2日就抄表了,有的可能是过很长时间才抄表,这个就得因人而异了,毕竟每户的情况不统一。”相关负责人说。

居民赵先生问:有的小区有二次供水,有的小区没有,那交水费应该怎么交?

答: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公布的阶梯水价方案时已经谈到这个问题,社会管理二次供水设施供水及无二次供水,第一级基数为3.50元/吨,第二级基数为5.60元/吨,第三级基数为7.70元/吨。“社会管理二次供水设施就是不由水务集团直接负责的,无二次供水的指的就是有些地方不需要二次供水,直接由水务集团一次供水就可以了。”工作人员说。

居民王女士问:阶梯水价到底怎么计算?

答:阶梯水价计算公式:以水务集团自管二次供水设施24小时供水用户为例:阶梯水价=4.20元×第一级水量数+6.30元×第二级水量数+8.40元×第三级水量数。

在水务集团给出的用水户用水人口对应各级水量基数及价格表中,每户用水人数分为4人及4人以下,5人、6人……每多1人可增加30吨水量基数,依此类推,每一类人数都用三级水量基数,相对应的价格是水务集团自管二次供水设施24小时供水、水务集团自管二次供水设施定时供水、社会管理二次供水设施供水及无二次供水三种供水的价格。

记者  马兴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