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38岁男子无证毒驾被抓 罚款7200元行政拘留12日

24.11.2016  10:37

   中国吉林网讯  记者 吕孟阳   11月18日晚,长春普降大雪,随即气温明显下降,给机动车、行人出行带来极大不便。19日11时15分许,长春交警农安大队合隆中队民警在合隆镇合隆大街冒雪指挥疏导交通,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J5*655的黑色捷达轿车在某门诊部门前逆向停车。当执勤民警欲对该车进行处罚时,发现该车有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民警欲将该车拖走,一自称名叫刘某的人拿着车钥匙走过来,称自己是此车驾驶人,执勤民警遂将刘某及同车乘员贺某带到合隆中队进一步盘查。经询问,刘某,男,身份证号为2207221978******19,现住吉林省长岭县,刘某承认其驾驶吉J5*655号黑色捷达轿车沿合乌公路行驶至合隆镇街内。

  经过公安交警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刘某未取得任何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该车辆原号牌为川A7*6Z3,同时尿检结果呈阳性。经进一步询问,刘某承认,2016年11月17日22时,其在长春市某KTV包房内曾吸食冰毒。

  刘某因无证驾驶、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车辆逾期未年检、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被予以罚款7200元、行政拘留12日处罚,其驾驶的机动车被依法暂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