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处级领导干部17名

19.08.2016  13:42

  为全面实施长春新区发展战略,建设体制先进、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一流新区,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长春新区共招聘副处级领导干部17名,招聘范围为吉林省境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长春市区人员。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98年8月19日至1966年8月18日期间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6年8月19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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