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改革巡礼系列之五:释放活力之源 刷新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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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梦新时代,“放管服”改革深水而行。
新航程上如何打造新引擎?2020年,长春市委深改委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大胆创新,探索实施“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办证”改革,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并行办理、联合验收等多项创新举措……一场以“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办证”为代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长春大地激荡,改革播下希望,沃野收获金黄,百姓收获笑声,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十足。
3月的长春,春回大地。伴随着机器的轰鸣声,位于净月高新区的吉林省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现场一派忙碌景象。“办公楼和厂房的地下基础已经完成,主体结构将于6月末完工,我们今年就能搬进新办公楼和厂房了。”该公司副总经理李玉福喜悦的心情溢于言表。在去年9月11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天,该公司就拿到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真切地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
“‘拿地即开工’让我们至少提前半年时间开工,不仅为企业节省了房租费用,还能早投产、早见效。”李玉福赞叹道,“长春的营商环境,越来越好!”
受气候因素影响,东北地区一年只有半年左右的施工期。长期以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多、材料复杂、耗时较长,一直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难啃的“硬骨头”。
如何优化程序,让项目提速?长春市以敢闯敢试的勇气、不屈不挠的韧劲,开启了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
由长春市政数局、长春市规自局、长春市建委共同牵头,长春市房管局、长春市人防办、长春市林园局等多部门配合,在土地出让公告发出后,长春市规自局、长春市建委等部门审批办利用土地挂牌30天公示期,对有意向的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单位提前介入开展服务指导,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办理、容缺核发许可、容缺材料限时补正,在项目单位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当天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文件,项目即可开工建设。
实行“拿地即开工”后,审批部门组团服务,对所涉及的部门、相关联的单个事项优化整合成“一件事”联合办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次告知、一表填写、并联办理、一次办好”。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审批时限压缩为1天,大大缩短了项目开工建设时间,也增加了企业在长春投资兴业的坚定信心。
企业享受到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红利,而对于百姓而言,“交房即办证”改革,让他们一手领到钥匙,一手拿到“房本”。
“‘交房即办证’,帮我们老百姓解决了买房时的‘心病’,产权证在手,就像吃了颗定心丸,政府的心意让我们感到实实在在的幸福!”16日,在新星宇·书香门第售楼处,替儿子来取不动产权证书的于先生高兴地说。
“我们也是改革的受益者,在此之前,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需要较长过程,改革后相关部门整合优化了办理流程,我们也获得感满满。”新星宇地产集团北方区域公司营销副总经理王侃说。
在“交房即办证”改革推进过程中,长春市高位统筹确立改革总体思路,去年8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从土地、规划到设计施工,再到不动产登记,以及群众关心的交房、下产权等情况都进行明确规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去年9月出台《关于开展房地产项目“交房即办证”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暂行)》,围绕“交房即办证”改革目标,从合同监管、审核程序、交房流程等方面细化具体内容,切实规范交房、办证各项流程。各相关部门不断优化和完善相关行政审批制度,开设绿色通道,压缩办理时限,同时通过并行办理、联合验收等多项创新举措,大大缩短企业不动产登记前各项建设手续办理时间。
目前,长春市12个试点小区实现“交房即办证”。今年,长春市将全面推广“交房即办证”,建立“交房即办证”市级层面领导小组,确定纳入“交房即办证”的建设项目;完善工改平台与不动产平台系统对接,在“多测合一”“多审合一”“多规合一”“多证合一”基础上,将建设项目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关联;做好市政数局受理平台、税务缴税平台与不动产平台的对接,实现互联网收件、互联网缴税;倒排工期,针对纳入范畴的建设项目,以交房日期为节点,限期办理完毕所需手续;将不动产办证延伸到交房现场,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赵雪)